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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再开庭审理地“检署”声请羁押刘泰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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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31日11:22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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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31日电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十时再度开庭审理台北地“检署”声请羁押前国民党投管会主委刘泰英案,刘泰英一早在律师钟永盛陪同下准时出庭应讯,不过他在庭讯前并不愿发表任何意见。
据“中央社”报道,承办新瑞都案的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林锦村,于十一月底约谈中华开发金控公司董事长、前国民党投管会主委刘泰英,在复讯后将刘泰英以背信、诈欺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证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不过,台北“地院法官”以刘泰英被逮捕无急迫性且不符程序,驳回检察官的羁押声请。
“北检”不服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在十二月十一日裁定抗告有理由,将全案退回台北“地方法院”,要求台北“地院”重为裁定,台北“地院”因此排定在今天上午重开刘泰英的声请羁押庭。
刘泰英今天上午在律师钟永盛及随从一行十多人的陪同下,在九时四十分左右到达台北“地方法院”,不过,在步入法庭前,不愿对记者的询问发表任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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