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一青年杀人抛尸 警察老子包庇被依法逮捕
2002年9月6日19:38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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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江苏网9月5日消息:盱眙县检察院日前依法批准逮捕了一起警察包庇杀人罪犯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费某是盱眙县公安局的一名三级警督,其子费勇(男,32岁,出租车司机)今年5月25日伙同犯罪嫌疑人刘海泉(男,24岁,无业)将朋友杨某骗至费勇的车上后,绑架至荒野,用钢管、尖刀将其杀死,并拖至一人迹罕至的山坡抛尸。并于此日打电话向杨某家勒索40万元现金,杨某家当即报案。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费勇、刘海泉向费勇母亲严某要钱准备外逃,费勇并要其母将其出租车处理掉。费勇之父费某后于5月29日伙同费某某、徐某某、严某某等人将费勇作案用的出租车还至淮安市楚州区严某某家中,挖坑将车子掩埋,以毁灭证据。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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