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讯 1月28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湖南省物资厅厅长,湖南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谭照华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谭照华有期徒刑11年,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同案被告人赵祥元、谭敬潇、刘勇有期徒刑。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谭照华、赵祥元、谭敬潇、刘勇以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以及资金4326万余元作为质押担保,从海通证券公司成都营业部借款2000万元用于个人炒股,其行为均构成挪用公款罪,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在共同犯罪中,谭照华签发授权委托书,对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及资金被用于质押担保起了决定作用,赵祥元具体实施,起了主要作用,两人均系主犯。另外,谭照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赵祥元谋利,收受其财物5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案发后,检察机关追缴了全部赃款及非法所得。
(作者:曹陆军 杨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