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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医药人才培养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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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3日01:58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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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和学生将首次上网公示本报记者 苏敏
为加强继承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颁布了《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用以规范管理、教学、考核等各项工作。
该《暂行规定》中,对教学管理方面制订了严格条例,规定“继承人自进岗学习之日起,每周跟指导老师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半天,独立从事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如继承人学习期间“确有特殊原因,中断时间在6个月内的,经当地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继续学习;中断时间超过6个月的,协议自行终止,停止学习”。
对于“出师”,则明文规定学生除基本达到老师的水准外,必须能对本学科领域提出新见解,并发表两篇以上论文,其中要有1篇刊登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上。
另外,还明确规定,要提交本人独立完成的正规门诊或住院病历100份;中药、民族药专业继承人也要提交总结材料,“结业时须提交两万字的论文和2000字的论文摘要”。
目前,经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审核,已确定马在山等586人为第3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朱蜀云等942人为第3批“学术继承人”。他们的名单除在专业媒体上刊登外,还将首次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网站上予以公示。
卫生部副部长佘靖说,自1990年起我国已完成了两批中医药人才培养任务,共在全国筛选了1021人次老中医药专家为指导老师,1343名学术继承人按规定完成了学习任务。
经过3年跟师和临床实践,合格出师率为84%左右。现在,相当一批继承人已经成为当地中医药学术和技术骨干。
据介绍,国家此次加大了经费投入。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每次只补助50万元,而这次初步计划投入900万元作为专项补助经费,分3年划拨,每年300万元。旨在学习期满后,“学生能够成为该流派的学术带头人”。
我国中医药老专家是宝贵的民族财富,随着他们年事增高,继承问题十分突出。据有关部门估计,目前全国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中医药专家,约5000多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员称,“在中医药界公认著名中医药专家、年届70岁以上者,现仅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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