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了一年的血汗钱在无故遭遇克扣和拖欠时,许多农民工把苦水往肚里咽,一些人则采取极端方式讨还。其实,只要运用好法律武器,不仅可以讨回劳动应得,还能得到相应补偿金和赔偿。究竟怎样合法讨工钱?法律专家、北京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贾俊玲教授作出详细解答。
绷紧维权这根弦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国的法律设定里有一整套解决办法,但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单位用工不规范,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少农民工朋友还缺少相应的维权意识,不知道怎样保护自己。因此首先要明确不管用人单位是承诺工资按月支付、按季度支付,或者等一项工程完工以后支付,还是年终统一支付,都要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办法一定要写在里面;是否领取工资,也要填写一定的凭据,这些都是解决工资拖欠问题时的重要证据。
另外,劳动合同签订以后,还要注意履行。“工资的支付应该是经常的,不要平常人家不给,自己也不要。等到年底了,才想起要工资。”
拖欠工资属违法
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货币形式”排除了发放实物和有价证券等形式,“按月支付”则应理解为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实行小时工资制、日工资制、周工资制的单位也可以按日或按周发放,并且要足额发放。克扣是指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不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故意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即为无故拖欠。
拖欠工资要补偿
工人在遇到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时,不仅可以理直气壮地要回劳动应得,还可要求补偿。劳动法规定,用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用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等形式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支付赔偿金。
补偿金额是多少呢?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要求,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部关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还可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总和1至5倍的赔偿金。
讨工钱有“法”可循
贾俊玲教授提醒农民工朋友,首先要对照有关法规,确定用人单位付给自己的工资是否低于当地工资标准,扣减工资及缓发延发工资的情况是否属于无故克扣和拖欠等。
认定后,在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企业,可提交由职工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代表三方的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再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她强调说,按照规定,有关劳动的争议必须要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对裁决不服的,才提出诉讼。只要提出诉讼,不管拖欠工资是多少,哪怕只有几百元,法院也应受理。另外,不用担心没钱打官司,进入司法程序后,可以申请司法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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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用人单位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民工工资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的关于做好农民工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要切实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用人单位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农民工工资。
《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农民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通知》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受理劳动合同纠纷。对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和威胁等手段签订合同,以及不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要责令其纠正;对农民工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要责令其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通知》还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名目拖欠和克扣。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对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要责令其及时补发,不能立即补发的,要制定清欠计划,限期补发。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工资的企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企业在依法破产、清偿债务时,要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把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纳入第一清偿顺序。
《通知》指出,各级建设、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做好对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查处。因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致使施工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资的,要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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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委规定:严处拖欠民工工资企业
北京市建委日前制定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价款支付监督管理规定》,对拖欠民工工资和劳务费的相关企业,将采取暂停招投标资格、降级、清除等措施进行严厉处罚。
对解决当前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北京市的具体措施为:要求各建筑用工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劳务费按80%兑付,并保证外省市民工工资能足额兑付;对外地进京施工企业劳务费结算、兑付工作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凡未按期足额兑付民工工资的,由所属企业及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对拖欠劳务费和民工工资的相关企业,将采取暂停招投标资格、降级、清除等措施进行严厉处罚。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去年底,北京市各类建筑施工企业被拖欠工程款332亿元,拖欠民工劳务费22亿元左右。去年北京市曾集中兑付了民工劳务费1.4亿元。
薇薇 张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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