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王雷鸣 沈路涛 邹声文)根据国务院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金融监管方面,新设立的银监会将与人民银行各司其职、互相促进,确保金融机构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根据这一方案,银监会将整合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作为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事业单位,银监会将根据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拟订有关银行业监管的政策法规,负责市场准入和运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 另一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体系中的作用将更加突出。人民银行不再承担上述金融监管职能后,将加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能,不断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和改进对金融业宏观调控政策,更好地发挥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中的作用,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王忠禹6日向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时表示,人民银行与银监会要建立密切的联系机制,及时沟通有关金融市场风险和运营情况,共享监管信息。(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