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莉萍 本报讯 安徽无业人员彭畔彬因两次猥亵女童,日前,被闵行区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4岁的彭畔彬于今年5月中旬某日,在骑车回暂住处的路上碰到了正放学回家的7岁女童妮妮。面对天真无邪的小姑娘,彭心生歹念。他“热情”地相邀妮妮坐上他的车,称送她回家。妮妮见到“叔叔”,很是高兴,坐上了彭的自行车后座。彭将车骑至僻静的小河边,对毫无自卫能力的妮妮实施了猥亵行为。而不谙世事的妮妮并未认清彭畔彬的真实面目,回家后并未将事情告诉父母。6月7日,彭又至上述地区,又一次极其恶毒地对其玩弄,造成了妮妮下身渗血的严重后果。晚上,妮妮的母亲在为女儿洗澡时发现了伤情,即向警方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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