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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 重点在五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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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3日17:02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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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深圳1月13日电(记者 李南玲) 深圳市将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下大力气抓住改革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和解决。党政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将在5个方面进行突破。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深圳市组织工作会议获悉,这5项改革一是在空缺领导职位竞争性选拔常规化、制度化方面取得突破。进一步规范“差额选拔”“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程序,建立领导干部竞争选拔考试规则,形成用制度选人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良好环境,充分落实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二是在用制度保障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方面将有新突破。通过对党政机关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进行分析,规范程序,堵塞漏洞,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党政机关的主要行政权力都有程序规范。三是在干部考核制度改革方面要有新突破。建立岗位目标考核和素质能力考核相结合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上级行政领导和群众在干部考核中的作用,有效防止评价失真、用人失误的问题。同时要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追究责任制度。四是在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方面要有新突破。建立党政干部任期制、辞职制以及调整不称职干部等制度,完善干部“下”的配套措施,切实解决干部“退出”难的问题。五是在扩大党内民主方面要有新突破。在区级班子换届中,实行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上一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全委会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此外,深圳今年还将按照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全面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改革;以推行聘用制和职位管理制度为基础,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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