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华新)昨日,本报一版报道了西安市新城戒毒所强收“见面费”一事,凡是要到新城区戒毒所看望戒毒人员者,必须在门卫处交100元钱,戒毒所工作人员解释说是“给戒毒人员买牙膏、牙刷等生活用品”,而戒毒人员则称根本没有领到此类生活用品。昨日,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已责令有关部门对此展开调查。
本报昨日的报道引起读者强烈反响,许多读者打来电话,对本报公开揭露戒毒所借此方式创收的行为表示由衷的敬意和热烈欢迎,纷纷呼吁调查所收款项去处,并严惩乱收费者。还有读者来电说,该戒毒所收“见面费”不给开票据,持续了一段时间了。
下午,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公安新城分局已责令有关部门对此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