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有人行窃,不及时阻止,而是邀来同伴将其痛“扁”一顿致人死命,近日,安徽来汉三农户分别被判处11年和12年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孝昌县王店镇的吕某2001年11月18日晚10时,到洪山区建设乡新村村菜农韦某的地里行窃。 韦某发现后,悄悄找来老乡黄某和王某,三人分别拿着木棒在田埂边的出口处守候,11时,吕某察觉有人欲从田埂边逃跑,这时韦某等人冲上前,将他团团围住摁在地上一阵乱棍,直到吕某失去了知觉才罢手。 当夜,吕某因颅骨粉碎性骨折,而导致大面积出血,不治身亡。直到此时,韦某等人才知道事态的严重性,于是集体向警方自首。 吕某之母以韦某等人故意致人死命为由,要求韦某等人承担刑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5.22万元。 洪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韦某等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属共同犯罪,分别判处韦某、黄某和王某,有期徒刑12年、11年和11年;同时共同赔偿4.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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