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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大陆新娘”的悲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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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8日08:48 人民网-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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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欺凌的妻子在南京起诉要求离婚,而丈夫在台湾也起诉要求妻子履行同房义务,结果,台湾人林某虽然机关算尽,还是“赔”了夫人。近日,下关区人民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作为本案妻子的小琴来自苏南,1997年大学毕业后经干爹、干妈介绍留在南京工作,1998年经干爹、干妈介绍认识了在江苏投资的台商的儿子林某并谈起了恋爱。在半年的交往中,林某对天生丽质的小琴呵护有加,小琴想想自己与林某岁数都不小了,林某又这么体贴人,就在父母的同意下与林某在南京步入了婚姻的殿堂。1999年2月,小琴以探亲的名义到台湾与丈夫相会,在开始的一个月中,林某对她依然十分照顾,但是随后就开始夜不归宿,还当掉了结婚戒指。1999年12月,台湾警方从林某家中搜出了一些吸毒用具并将林某关到监狱里强制戒毒时小琴才知道,原来丈夫早就开始吸毒。而在林某不在家的日子里,小琴也备受林家人的“另眼相看”,在家没少受欺负,但林某戒毒回来后却对小琴的遭遇无动于衷。2001年1月,无法忍受的小琴黯然离开台湾回到南京。同年4月,林某也来过南京一次,但他并未与小琴联系。
林某与林某家人的所作所为让小琴对林某彻底死了心,她一纸诉状告到下关法院,在诉状中,她惟一的请求就是解除婚姻关系。法院立案后向林某发出了传票,但林某并未到法院来应诉。在此期间,小琴却收到了台湾桃园法院的一份起诉状,原来林某以自己尽了丈夫之职责为由,要求小琴到台湾去履行同房义务“以符法律而维伦常”。小琴随后将此诉状提交给了法庭。
根据有关规定,涉台案件无论对方有无应诉,法院审理不受影响。虽然林某最终还是没有到庭,但法院根据小琴提供的桃园医院诊断书及林某的入监证明等证据,认定双方感情破裂,遂作出如上判决。本报记者时双庆 通讯员刘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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