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管理局又一原副局长涉嫌受贿受审
2002年7月1日16:02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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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原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关建樟因涉嫌受贿于今年4月11日在花都区法院受审后,今天上午,原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另一名副局长叶荣达也因涉嫌受贿坐上花都区法院的被告席。
叶荣达,今年52岁,广东省新会市人,大学文化程度。捕前系广州市市政管理局、市园林局副局长。2001年5月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1日被捕。
据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0年至2001年间,叶荣达利用其担任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厂长和担任广州市市政管理局局长助理、广州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广州市市政管理局、市园林局副局长(主管广州市政工程建设工作)和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先后62次分别收受承包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工程、广州市市政建设工程的中国华西设计建筑总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及承包有关工程的负责人吴某、郑某、李某、钟某、黄某(以上单位及人员均另案处理)等单位及个人贿送人民币124.8万元,美金11.8万元。
收贿过程:贪官不管多少见钱就收
1990年至2000年间,叶荣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11次在春节期间收受承包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广州市荔湾涌整治等工程的广东省潮阳市第七建筑工程总公司广州工程处负责人郑某贿送的人民币共计11万元。
1992年至2001年间,叶荣达利用其曾经担任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厂长的便利,先后8次在春节期间收受曾承包该处理厂建筑工程的广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实业发展公司项目经理吴某贿送的人民币7万元。
1995年8月至1998年9月间,叶荣达先后37次收受承包广州市荔湾涌整治工程的荔湾区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原总经理张某贿送的人民币37万元。1999年春节期间,叶荣达在西安市古都大酒店内,收受承建广州市新洲路改造工程的中国华西设计建筑总公司广州分公司经理马某贿送的人民币4.8万元。
1999年间,叶荣达先后两次分别在其住宅楼下和广州市粤海大酒店内,收受承包广州市海珠桥加固、东圃立交、黄石路至小坪立交道等项工程的吴川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工程承包人李某贿送的人民币5万元、美金10万元。
1999年中秋节和2000年国庆节期间,叶荣达又在监理广州市整治珠江两岸工程的过程中,先后两次分别在广州市花园酒店内、天河北路凯悦酒家,收受承包珠江两岸环境建设石栏杆工程的港龙(泉州)石材有限公司驻穗办事处总经理黄某贿送的美金共计1.8万元。
2001年3月间,叶荣达在落实广园路优化工程的过程中,收受承包广园路A17标段工程的广州市工程承包总公司工程承包人钟某通过铁道部第四勘察设计院广州设计处副处长叶某贿送的人民币60万元。(记者吴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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