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个17岁少年,因为带女朋友回家过夜受到母亲申斥,盛怒之下遂将父母活活砍死。 更让人吃惊的是,杀死双亲之后,他竟能镇定自若有条不紊地处理手尾,还想方设法掩盖真相,其言其行简直与冷面杀手无异!
虽然这是一个极端的个案(就弑亲而言),但问题少年的种种行为在当今的中学生中已是非常普遍。比如谈恋爱(据说“早恋”的说法有成人话语霸权之嫌),租房子(筑爱巢),迷电玩,打群架,乱花钱,等等。也许这就是一些中学生所谓的成熟,有的还拿出“理论”来唬人,如说谈恋爱甚至性行为会使人成熟起来。
但这是怎样的成熟呢?不过是对成人世界的模仿罢了,而成人也并不等于成熟的人。
成熟首先意味着自立,意味着对伦理关系(包括父母与孩子)的自觉,意味着人格的独立。
我们的中学生想过没有呢?实际情况可能恰恰相反:孩子们往往把父母为自己创造的条件当成是“黄河之水天上来”,而自己安心享用也是天经地义。
不少孩子甚至还炫耀自己的父母有本事,或者抱怨自己的父母没能耐。这其实是把父母当成了一种物化的存在,当成了一种伸手可取的资本,以致缺乏最起码的自然亲近性。仅仅因为几声责骂就杀了父母,也许正是自然亲情荒芜的结果。
为今之计,我们似乎已不必用“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之类的东西来教育孩子,因为现在大部分城市家庭的条件都还可以,即便差些父母们也不愿苦了孩子,所以这类教育就显得相对矫情。
当务之急,我们需要的是认真反思一下父母与孩子的关系问题。首要的一条也许在于,父母与孩子要成为对等的个人,有独立人格的个体。父母给孩子创造生活和学习条件,并不是“当父母赚来的”,而是出于延续人类的责任意识;孩子在享用这些便利条件时,也应时时保持一种歉然的心态,尽可能地少索取。郑板桥说得好:种自己的田,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靠天靠祖宗不是好汉。这个道理,父母们要常讲,孩子们要常听。司徒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