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副主任接受台湾媒体专访 谈两岸“三通”
2002年6月6日15:00 华夏经纬网
|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炳才5月28日就两岸“三通”、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等问题接受了台湾“东森电视台”记者的专访。
李炳才说,实现两岸直接“三通”是我们的一贯主张,为了推进两岸“三通”进程,我们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早在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告台湾同胞书》中就提出希望两岸双方尽早实现通航通邮。1995年,江泽民主席提出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他再次指出,两岸直接通航、通邮、通商是两岸经济发展的各方面交往的客观需要,也是两岸同胞的利益之所在,完全应当采取实际步骤,加速实现直接“三通”。多年来,大陆方面在推进两岸“三通”进程、尽早实现两岸直接“三通”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以两岸海上通航和空中通航为例,早在1979年,我交通部负责人就恢复和发展大陆与台湾之间海上客货运输谈话,从那个时候开始,一些大陆港口开始接纳台湾船舶。为了保证台湾船舶能够在台湾海峡安全航行,祖国大陆解除了大陆一侧灯桩对台湾方面的遮蔽,并陆续兴建很多有利于航行的灯桩。另外,大陆的海岸电台也都对台湾船舶开放,大陆搜救中心也对台湾船舶全方位开放,并对遇难的台湾船舶进行救助工作。台湾船舶到大陆港口靠泊作业时,港务部门都给予全力支持与配合。
1996年,我交通部专门颁布了《海峡两岸间航运管理办法》。到目前为止,已经先后批准台湾船舶公司在大陆设立两家独资公司、5家合营公司和几十家的航运公司代表处。在空中运输方面,1981年,我民航总局作出三项决定,第一,大陆民航已准备好可以飞往台湾的航机,服务两岸民众;第二,台湾民航客机在执行飞行任务中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可在大陆民航机场降落或起飞,大陆机场将提供一切安全保障和服务设施;第三,随时准备和台湾方面就两岸空中通航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在达成共识前,双方可以先就空运企业之间业务代理先做起来。1990年,民航总局又颁布《祖国大陆和台湾间民用航空运输不定期飞行申请和批准程序的暂行规定》。先后批准台湾4家航空公司在大陆设代表处。为了便于两岸民间业界沟通协商,大陆成立了海峡两岸航运交流协会和中国民用航空协会,这些协会与台湾相应民间机构多次进行研讨,就技术性问题进行协商及互相参访。
李炳才强调,由此可以看出,大陆推动两岸“三通”进程的愿望是真诚的,态度是积极的,而且是始终如一的。他说,我们对两岸“三通”的基本原则是不会改变的,就是“一个中国,直接双向,互惠互利”,我想,这三句话的原则立场台湾同胞、台湾商界人士、台湾航运界人士都非常了解,台湾有关方面也非常清楚,只要把两岸“三通”看作是一个国家的内部事务,就可以通过民间对民间,行业对行业,公司对公司协商的办法,尽快通起来。这么多年来,台湾工商界人士及航运公司来大陆,我们也都接待过,也和我们航运业接触,我们都是欢迎的。所以,只要是认同这是一个国家内部事务,愿意就两岸“三通”问题来沟通,我们都欢迎。
需要强调的是,任何人企图把两岸之间的“三通”说成是“国与国”或是“准国际”的,都是为两岸“三通”设置新的障碍,这是我们坚决反对的,也是不能得逞的。
谈及两岸加入世贸组织以及未来发展,李炳才说,我们已进入21世纪,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高新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竞争越来越激烈。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两岸同胞携手互帮互助,共同利用好这个机遇,共同面对这场挑战,并赢得这一挑战。两岸加入世贸组织,为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提供了新的机遇。如何运用这个新的机遇,我个人有四个看法:
第一,两岸加入世贸组织后,我们将继续坚持“不以政治分歧影响和干扰两岸经济合作”的主张。因为台湾当局到现在不承认一个中国的原则,不承认“九二共识”,两岸紧张状态并未消除,政治僵局未能打破,两岸间存在严重的政治分歧。我们主张不以政治分歧影响两岸经济合作,并将严格执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则》,切实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第二,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是必然趋势,也是两岸民众之所愿,更是两岸民众利益之所在。两岸加入世贸组织出现新契机,为把两岸经贸合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我们非常愿意就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广泛。听取台湾专家、学者和工商界人士的意见。
第三,加入WTO之后,大陆将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对外开放,很多经济法律法规将进行修改和调整,与国际进行接轨。这不仅为台湾同胞到大陆投资,提供一个广阔的空间与商机,也为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提供了更加透明、规范完善的投资环境。台湾过去所谓的“戒急用忍”政策使得许多台湾同胞错失良机,现在加入世贸组织后,很多海外跨国公司大型企业对于大陆市场非常感兴趣,用你们的话就是纷纷“抢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台湾工商企业人士不能及时“卡位”,恐怕机会扭再次错过,所以希望台湾方面能尽早取消台商到大陆投资的不合理限制。比如农产品原来禁止类只有16项,现在变成禁止430几项,比以前还多,所以我想为了两岸经贸关系发展,从台湾同胞切身福祉来出发,台湾方面应该取消这些限制。
第四,我们主张两岸经贸关系应向直接双向发展,现在台商来大陆投资是间接的,要透过第三地,费时又费力。我举两个例子,到目前为止两岸贸易总额累积达2300多亿(美元),其中大陆出口到台湾373亿,台湾对大陆输出1900多亿,台湾拥有巨额顺差,原因很多,其中台湾对大陆的产品是限制的,这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是违背的。今年2月份台湾开放2058项大陆产品进入台湾地区,累计达7500项左右,占台湾进口总项目70%左右,其中大陆工业产品可以进入到台湾的仅占台湾进口总项目的80%,农产品占40%,很多大陆知名度高、质量上乘的产品,比如像海尔等很多是台湾需要的产品都无法进去。两岸同胞有着相同的文化,相同的生活习惯,何必要舍近求远,如果货物直接从大陆进口的话,不论是从运距、价格及成本上对台湾民众、对台湾工商界,以至台湾经济都是有利的,所以台湾方面也应当取消这方面限制。
再比如大陆方面为了推进两岸经济交流合作,批准了很多台湾公司在大陆设办事处。除了-上面所提到的台湾船公司、航空公司在大陆已设有代表处外,大陆还批准设立了2家台资银行、2家台湾银行在大陆的代表处,批准了5家台湾保险公司、10家台资证券公司、5家保险公司代表处。应该说大陆的态度是非常开放的,这对两岸经贸发展.相当有利,因为他们可以了解情况,可以掌握信息进行沟通,但是到目前为止,台湾当局还不允许大陆的航运公司、金融机构赴台设立办事处。现在大陆很多企业比如联想集团每年在台湾采购量很大,这些企业在台湾设办事处,就可以及时与生产厂家保持联系,可以解决业务中遇到的问题。这对双方都是有百利无一害的。
大陆很多的商业银行,特别是股份制银行非常想到台湾设分支机构,因为两岸产业资本合作到一定规模时,它需要金融提供支持服务,如果大陆银行到岛内设立分支机构以后,他们可以了解客户资信状况,在融资或其他金融服务上可以更加及时,希望台湾能取消限制,允许大陆的船公司、航空公司、金融机构的大企业到台湾设立机构。只有这样,两岸经济关系才能朝向一个直接的、双向的、互惠互利的方向发展。
目前到大陆申请设立代表处的台湾银行有8家,除了有1家因要组建金控公司主动撤回申请外,目前有7家,7家中大陆已核准世华、彰化两家银行分别在上海及昆山设代表处,至于其它5家银行,我想中国人民银行会按照有关规定来进行审批。
两岸经济合作20多年,已经有了相当规模,目前台湾同胞来大陆已有2400万人次,而大陆同胞到台湾也有40万人次。到目前为止,大陆批准台资企业5万多家,合同台资500多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300多亿美元,两岸经济交流也已有了相当规模。很多台资企业来大陆投资,用你们的话就是赢得“第二春”,这对台湾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升级换代,贸易收支平衡,起到了重要作用。当然,对大陆经济也是有好处,创造了就业机会,增加了税源,带来管理经验和有关技术。两岸经济交流合作互补互利,最终应是双赢的。但是,目前两岸同胞间的往来,台商到大陆的投资还是间接的,间接就带来问题,除了带来辗转劳顿之苦以外,还费时费钱费力。就两岸运输来说,就营运成本来讲,光绕道而行,成本就会大幅增加,两岸直接“三通”以后,最大受益的是台湾同胞,是台湾的经济。
台湾有个朋友作个统计,如果台湾同胞每个人次能直接到大陆,一人可以节约1万元新台币,全年可以节约300亿;现在绕道第三地要多花一天时间,如果直接往返少掉1天,1年下来,省下时间多达8000年;绕道第三地还会提高成本、降低效率.台湾经济部门有个效益评估说,如果两岸直接“三通”,在海上货运、空中客运、电信通汇方面,台湾每年可以省下7亿3千万美元,其中海上货运可以节约2亿5千万,空中货运节约4亿4千万,电信节约2千4百万,通汇节约2200万,这是台湾经济部门所评估的数字,可见两岸“三通”可以对台湾产生多么大的经济效益。此外,两岸经济是互补互利的,两岸双方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直接“三通”,台湾企业界包括航运界可以更好利用大陆市场,直航以后营运成本会大大降低,而且资金取得和利用更加快捷,这样对台湾经济可以起到非常积极重要的作用。根据台湾媒体报道,去年开始,部分海外大企业将在台湾设立的采购中心、营运中心外移。他们讲:这样做是因为两岸政治僵局没打破,两岸关系不确定因素很多,两岸还没有“三通”。所以两岸“三通”以后,对提升台湾投资信心也是有好处的。所以,单以经济层面来讲,两岸“三通”以后对台湾同胞是非常有好处的,所以台湾的民众、台湾工商界人士都非常期盼两岸尽速“三通”,台湾民调显示,有70%都支持“三通”,我想道理就在这个地方。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