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法院纷设便民“合议庭” 简易案件当庭审结
2002年4月27日08:19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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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夫妇25日下午来到江岸区法院申请离婚,该法院一个“专门合议庭”———民事简易法庭,半个多小时就作出了法律判决,令当事双方都满意。
这种简易案快办的“专门合议庭”,是该法院在改革中摸索出的便民“新招”。像林某夫妇这样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争议不大的婚姻案件、标的额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债务案件、立案时双方均要求调处的赔偿案件,如果按普通程序审理,起码要耗费一个多月,而走简易法庭这条“快速通道”,当事人只用上法院一次就能完事,省事又省钱。目前,江岸区法院的民事简易法庭已审案400余件。
口区法院年均审理民事案件2500余件,其中婚姻家庭类案件占了约56%,侵犯妇女权益的案件不断呈现出新特点。去年10月,该法院联合区妇联成立妇女维权合议庭,成为妇女、儿童等弱者的新“娘家”。武昌区法院则将原先设在刑庭内的少年刑事审判庭剥离出来,专门成立少年法庭。江岸区法院还专门成立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合议庭,至今已审理完毕的80多件案件中,平均结案时间在1个月以内,最短的仅5天时间,而且当事人均未上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我市不少法院都结合自身特点设立了各种“专门合议庭”,以方便群众诉讼为切入点,改进审判方式,赢得当事人好评。(记者李晓萌 通讯员易志坚 罗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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