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迟至本月25日 工商局不得收取除年检费以外任何费用 转自搜狐 本报讯 (记者 叶静 通讯员 叶华新) 由于受“非典”影响,广州市出现有的企业没有按照法定时间完成年检的情况,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工商局获悉,该局决定,将法定的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进行的企业年检时间推迟至5月25日。企业在推迟的期限内进行年检,工商部门免除行政处罚。 转自搜狐 年检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转自搜狐 广州市工商局副局长杨大海介绍,市工商局已实现了全市区内外资所有企业网上年检和在全市推行企业名称网上查询、企业登记网上并联审批等,企业可以通过上网来进行年检,不用亲自到市局和分局办理。 转自搜狐 另外,从昨日起,广州市工商局向所属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分局做到:一是在办理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时,不得向企业收取除年检费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向个体工商户收取任何费用。二是今后各分局在办理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时,一律不再查验企业法定代表人法规培训合格证、私企协会会员证、个体劳协会员证,不得把是否参加法规培训和缴纳会员费作为年检验照的前置条件。对不执行规定违规收费的,该局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不准出现搭车收费的情况。 转自搜狐 文件一到即减免收费 转自搜狐 就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5月9日发出的通知中关于自今年5月1日起至今年9月30日止,对受“非典”影响较大的餐饮、旅店、娱乐、民航、旅游、公路客运、水路客运、出租汽车等行业,实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的落实问题,广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称,待正式文件一到,该局将严格全面执行。目前,市工商局已先行暂停收取上述部分收费。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