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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打工当心被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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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2月20日02:19 辽沈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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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关雪莲
现在越来越多的在校大学生各施所长,选择各种工作兼职挣钱。然而昨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部分勤工俭学的学生都不同程度地有过被用人单位所骗的经历,有的甚至还被拖欠工资。
个案直击:打工半个月 工钱全被“黑”
辽宁大学信息学院的王昆向记者讲述了自己三年多来的打工经历。刚读大学的时候她在看到一家公司在大学校园内代聘兼职话务员、促销员的启事后,通过面试顺利地成为公司的“一员”。之后王昆被告知,聘用期是半个月,她的工作就是利用每天下午3个小时的时间在酒吧为某广告公司的一种饮料作促销,待遇是每天近百元工资加销售提成。算起来半个月应该有一笔可观的收入,这对于刚刚上大学的王昆来说充满了吸引力。
但当15天后,她兴冲冲地来到这家公司时一进门就愣住了,与她一起工作了半个月的10多个人都站在门口,吵着要他们的工资。办公室的两个人说经理不在,让他们以后再来。之后她连续拨打电话询问工资的事情,都被推托了。随后她又拨打114查询某广告公司的电话,得知这个公司没有在114登记。
之后她又连续几次来到这家公司,最后终于见到了负责人,可负责人却表示不是他们公司拖欠工资,而是外地的广告公司老板不知道去哪了。他表示公司可以替这些打工的学生讨要工资,不过到外地的差旅费要大学生自己支付。算一下这半个月的工资还不够去找这家广告公司的费用,王昆他们只好作罢了。王昆说:“现在那家广告公司的名字已经记不清了,而那个招聘公司也消失了。现在想起来那家公司只有一间简陋的屋子和几张桌子,一定不是什么正经公司,只怪自己当初没有经验,白白干了半个月的活儿。”
骗招曝光:欺诈合同多模棱两可
除了拿不到工资之外,很多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在合约方面也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曾经有过打工经历的辽宁大学学生马悦说,尽管知道合约上有很多条款不公平,但是由于急于寻找工作也就没有办法计较了。据马悦介绍,她的很多同学都是通过家教中介来寻找家教的,大二的时候周围一些同学在百鸟园附近的中介公司交了50元会员费,合约规定前两次家教的收入归公司,并要求试讲几个小时,每换一个家教都要试讲。为了合约的明显不公平约定,同学们曾经和中介公司交涉过多次,但最后还是学生们妥协了。
那些中介公司总喜欢说些模棱两可的话,据马悦介绍,大二时乐购附近一家公司曾经让勤工俭学的学生帮助介绍找家教的家长,每介绍一个公司给相应的提成。学生们介绍的家长一般到了公司不是马上就签约,他们大都要咨询一下然后再做决定,到了发工资的时候,该公司却说只有家长与公司签了合同才有提成,很多学生白白介绍了不少找家教的家长。
提醒:勤工俭学不在《劳动法》调节范围
针对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在打工过程中所受的不公平待遇,沈阳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张国庚队长提醒,因为在校大学生不是劳动者,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算正规就业,不在《劳动法》调节的范围内。而且通常情况下,大学生勤工俭学拿不出正规的合同,出现这种情况很难查处,希望大学生在打工过程中一定要多加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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