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脉管炎的肖先生到沈阳市工人医院治疗,病情不见好转反而加重,在医院医务人员无意的谈话中,肖先生才知道,自己用的药是假的。之后,肖先生病情逐步恶化,不得不截肢。最近,经药监局检查,该药品不合法。痛苦的肖先生近日向记者讲述了他的这段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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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闻药治疗后截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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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先生告诉记者,大约在10多年前,他双腿就患上了脉管炎,尤其左腿更严重一些,但是并未影响工作和生活,尽管他看过一些中医吃了不少药,但未能痊愈。2001年8月,他通过媒体广告找到了沈阳市工人医院的脉管炎专科。接待他的是别着主任医师胸卡的杨医生和赵医生,两位医生向他介绍了治疗方式,“是中西医结合,用赵医生的父亲研制出来的‘赵氏脱疽丸’配合消炎药,效果非常好,治一个好一个。”肖先生相信了便开始治疗。这种只有拇指大小的“赵氏脱疽丸”,刚开始赵医生要价每丸300多元,经讲价为180元一丸。治疗时把药放在炭火上熏烤后吸闻,每天一丸,每次50分钟。用药开始后,肖先生马上就有不适症状。头疼、太阳穴跳、四肢无力,有时还呕吐。大夫说,这是因肖先生休息不好,还告诉他,闻药时嘴里必须含水,不然会牙齿脱落或口腔溃疡。过了10天左右时间,肖先生感觉病情愈来愈严重,左大脚趾开始发黑,这时医生建议他做手术,说不会有不良后果,顶多对二脚趾有点影响,也没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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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 肖先生迫不得已做了手术。术后第二天换药时,肖先生发现左脚全黑了,非常不解,可两位医生却说没事,继续用“赵氏脱疽丸”治疗,岂知越来越严重,肖先生便于2001年9月6日转到辽宁省人民医院。检查后结果为,左腿动脉闭塞,必须截肢。权衡之后肖先生做了人工血管搭桥手术,看病情还有没有发展。2002年10月,肖先生病情恶化,只好从左腿膝下100毫米的位置做了截肢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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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检查发现药品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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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愤的肖先生找到沈阳市工人医院要求赔偿,得到的答复是医院从来都是这么治病的,肖先生腿的病情就是这样。但是治疗期间,肖先生无意中曾听医院的医生说给他用的药是假的,另外他也很怀疑自己用的药,既无说明、又无生产日期,厂址在营口,而生产批号是本溪的,药盒上还印着赵医生的照片。为验证真伪,当时他偷偷留了一盒药。今年4月份,肖先生让儿子把药送到了沈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稽查执法人员立即到沈阳市工人医院执法检查,在诊室找到赵大夫时,赵大夫称自己是患者,被肖先生的儿子当场认出。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这位赵大夫没有医师执业证。沈阳市药监局稽查大队一中队的崔队长告诉记者,“赵氏脱疽丸”属于制剂,同市场上销售的“准”字号的药品不同。按国家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在药品管理机关申请取得生产制剂许可后,成品只能在医疗机构内按医生的处方给患者使用,不得对外销售。这个“赵氏脱疽丸”生产的地点在营口,而药盒上标注的是本溪的批号,这显然是违法的,具体情况,还得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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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暂时不能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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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沈阳市工人医院的张院长接受采访时说,杨医生是本医院的医生,并持有医师证。那个肖先生所说的赵医生不是医生,而是医院的勤杂工,已离开医院,不知去向。肖先生的腿动脉闭塞是不是因服用“赵氏脱疽丸”以及医院的治疗方法造成的,暂时还不能下结论,而要对药品进行鉴定才能认定。但是,脉管炎的患者早晚都得做截肢手术。他对肖先生的遭遇很同情,尽管现在医院经费很困难,但仍可以给肖先生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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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沈阳市脉管炎研究所了解到,现在医学界对脉管炎的治疗已有了进步,患者发现得早,经过正确合理的治疗,并不需要截肢,并有痊愈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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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已经截肢的肖先生为了给自己讨一个公道,准备提请医疗事故鉴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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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记者 李鸿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