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记者 罗庆春 党的十五大以来,中共福建省委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按照江泽民总书记“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要求,坚持理直气壮抓发展,旗帜鲜明反腐败,把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创新与求实、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实现了经济社会事业和党风廉政建设齐头并进、协调发展。 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部门与行业不正之风这三个重点,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打铁还须自身硬”。省委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等廉政规章制度。各级各部门结合开展“三讲”集中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运用正面典型和反面案例,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反腐倡廉和遵纪守法教育,对各个阶段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常抓不懈。这几年,我省下大力气开展了清理违规住房、超标配备小汽车、公款配置通讯工具,查禁送收“红包”和有价证券等专项行动,使违规违纪者受到了惩处,更多的领导干部从中受到教育。 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各执纪执法机关密切配合,着重查处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以及走私贩私、骗税骗汇、金融诈骗等案件,依法惩处了一批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如雇人毁容的省环保局原副局长杨锦生、受贿卖官的政和县原县委书记丁仰宁、涉黑受贿的闽侯县原县长邹国真等。在查处厦门特大走私案件中,省委及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旗帜鲜明,全力支持配合中央专案组查案,有力地惩治了腐败、打击了走私,维护了党和政府形象。在查案工作中,我省各执纪执法机关按照法律和政策办事,该惩处的依法惩处,该挽救的尽量挽救,该保护的坚决保护。仅1995年10月至2001年9月,全省纪检机关就为17175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 在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方面,我省把重点放在减轻农民、企业负担,治理公路“三乱”,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等这些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以2001年为例,全省共取消涉农收费项目44个,年减轻农民负担3100万元;通过开展整顿农村电价、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治理报刊摊派征订、减轻农民隐性负担等专项工作,年减轻农民负担1.13亿元;全年查处涉农负担案件8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2人。我省纠风工作的另一大特色就是抓行风评议,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取得了良好效果。 坚持勤政廉政一起抓,全面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促进政府职能和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我省在新形势下推动勤政廉政建设的创新之举。效能建设注重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同时每年突出抓一项重点工作,以点带面,如2000年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2001年以政务公开工作为重点,2002年以绩效考评为重点。在机关效能建设中,各地普遍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网络,推行一幢(层)楼办公、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和一条龙管理等,减少了办事环节,方便了人民群众。如福州台江区便民服务中心开办一年来,接待前来办事、咨询的群众达15万多人次,受理各类事项近15万件,办结率达99.78%。 目前,全省100%的县(市、区)、乡(镇)开展了政务公开,9个设区的市和省直机关单位的公开工作也在逐步推开,由事后公开向事中、事前公开延伸,并结合当地实际不断改革创新。如安溪县变过去“公开什么,群众知道什么”为“群众想知道什么,就公开什么”;龙海市角美镇实行政务听证会,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与此同时,我省还在农村、企业、学校、医院普遍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并分别成立工作协调机构,提出规范性要求。 机关效能建设提高了行政效能,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较好地遏制和减少了腐败现象。据统计,至2002年6月底,全省各级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共受理投诉40739件,办结35182件,到期办结率93.61%;给予效能告诫777人次,诫勉教育1285人次,组织处理190人;从投诉件处理中还发现了一批案件线索,其中移送司法机关立案70人,追究刑事责任50人。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尉健行先后两次做出重要批示,指出:福建省从抓效能监察入手发展到抓效能建设,是一种很好的探索,也符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加大制度建设的要求。 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努力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五年来,省委根据中央要求,每年都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推出一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和制度,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普遍实行半年一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分析会制度,查找薄弱环节,研究对策,严厉查处。2001年,全省共查结责任追究案件510件,有516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27人。今年上半年全省又有153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8人。 省委于去年开始探索建立选人用人的公正机制。今年5月中旬,省委召开七届二次全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7名设区市和3名省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的任用(推荐)人选进行表决,在省内外引起热烈反响,开了一个好头。 为了抓好制度和纪律的落实,省里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分解立项、责任到人,同时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着重对建设工程项目、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国债项目资金使用、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情况,以及影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开展执法监察,较好地保证了政令畅通。 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寻找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发生的治本之策,是省委多年来高度重视、积极探索的一项重要工作。厦门特大走私案发生后,省委于2000年10月召开了省委六届十二次全会,专题研究新形势下落实从严治党方针问题,做出了《关于加强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决定》。去年初以来,省委部署开展四个专题调研,“增强党的建设活力”专题由省委承担,省委主要领导亲自参加调研工作。省委把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目光,集中在思想教育、制度规范、监督制约、查案惩处、干部保护、廉政责任这六个方面。于是,由省纪委牵头,围绕建立反腐倡廉“六个机制”的调研活动又在八闽大地铺开。在深入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省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意见》,与之相配套的一批规 章制度也正在抓紧制定。 今年9月2日,省委书记宋德福在省委七届三次全会上指出:“抓发展同时要反腐败”。五年来我省改革开放和廉政建设的实践再次证明,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反腐倡廉;抓好反腐倡廉,是为了保证和促进改革开放更加健康顺利地发展。由于反腐倡廉工作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加强,近几年我省的党风政风有了明显好转,省委提出的“理直气壮抓发展,旗帜鲜明反腐败”,已经成为全省上下的共识和行动,去年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显著成绩和良好势头,则是这一共识和行动的最好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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