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祖英在云南缴纳个人所得税4.1万元
2002年8月22日02:09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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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至19日,“2002年民族文化旅游节暨蒙自石榴节”在蒙自举行。在17日晚大型文艺晚会上受邀前来演出的宋祖英、田震、韦唯等登台亮相。
据报道说,早在6月16日签订合同时,双方就确定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有关事宜,7月4日,蒙自地方税务局向蒙自县文体局发出了代扣代缴委托证书。在演出的前一天,文体局严格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代扣了演员的个人所得税。其中,宋祖英的扣缴税率最高,为40%,合计扣税4.1万元,其余14人也被按照相应的税率扣了税款,总计31.68万元。
任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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