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该女子大呼上当写下一纸保证书即被放走并杳无音讯,事主为此欲讨说法 转自搜狐 本报讯 (记者 龙箫) 昨日上午,在广州市东山区陵园西通讯城“大上海”36档经营手机的陈女士到本报向记者反映,一对自称是“台商夫妇”的男女,从她的档里骗走一部价值3250元的诺基亚手机。当时“台商”携手机逃之夭夭,留下作人幌的“台商妻子”却哭诉声称自己亦是上当受骗者,并凭一纸“限期赔偿手机款”的保证书,被当地派出所以“证据不足”为由放走,此后就杳无音讯。 转自搜狐 “台商”携“妻”购手机 转自搜狐 据陈女士称,5月17日下午5时左右,一对穿着很前卫的青年男女走进陵园西通讯城。男的有20多岁,其女伴年龄稍大些,两人的模样如同一对亲密情侣。这对男女在“大上海”36档陈女士的手机销售点前停下,年轻男子颇有兴趣地看着陈女士柜台里的一部7250诺基亚彩屏手机。陈女士见状热情地向其推荐,男子当即表示买一部“玩玩”,陈女士急忙电告供货商即刻送一部真手机来。此时该男子的女伴颇有点骄傲地告诉陈女士,“丈夫”刚从台湾回来,是做大生意的。 转自搜狐 钞票变废纸 “靓妻”是人幌 转自搜狐 当供货商将一部7250诺基亚彩屏手机送来时,“台商”男子立刻迫不及待地拿在手中把玩,并提出要检测一下手机的信号质量,拿着手机就往外走。陈女士急忙提醒他在档口测试,可“台商”表示里面太吵闹了,并抽出一个鼓鼓的大信封扔在“靓妻”的手上说:“老婆和钱都押在这儿,这下该放心了吧。”说完便拿着手机走了出去。陈女士见状觉得不便再跟出去,便呆在档口耐心等待。 转自搜狐 不料“台商”这一试机竟试了有半个多小时,陈女士觉得情况不妙便急忙跑出去察看,发现“台商”已全无踪影。陈女士回来质问“台商”的“靓妻”怎么回事,“靓妻”支吾着说自己也不清楚。陈女士要求其支付手机款,“靓妻”迟疑地打开了手里鼓鼓的大信封,众人一见顿时傻了眼:信封里所谓的钞票全部是人民币大小的废报纸! 转自搜狐 “靓妻”称认识“丈夫”不到3天 转自搜狐 陈女士情知上当受骗,遂叫来商场保安,台商“靓妻”见状突然哭闹起来,声称自己亦是受害人。陈女士等人迅速拨打“110”报警。10多分钟后东山区大塘街派出所的两名干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台商妻”带回派出所审问。 转自搜狐 据“台商妻”供述,其实她认识这个“台商丈夫”还不到3天。她姓沈,是云浮市云城区人,在广州市黄沙大道一发廊打工。3天前发廊女沈某认识了来做按摩的“台商”,见年轻的“台商”风度翩翩出手阔绰顿时心倾不已。当日中午,“台商”突然打电话告诉她自己的手机丢失了,问沈某能不能陪他去重新买一部手机。沈某高兴地答应下来。没想到,这名“台商”居然拿她做人幌,自己骗手机溜掉了。沈某神情可怜地告诉民警,到现在她连这名“台商”姓什么都不知道。 转自搜狐 “靓妻”写下保证后“走佬” 转自搜狐 陈女士告诉记者,事发次日凌晨3时左右,派出所的两位民警告诉她,经调查没有足够证据抓沈某,沈某亦是受害者。并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最后沈某写了一份保证书,内容是“5月17日下午在陵园西通讯城取走7250诺基亚手机一部,在5月18~29日期间归还手机款3250元”。陈女士对这种处理方式表示异议,一名民警建议她到期沈某如果还不付款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5月18日凌晨5时左右,沈某写完保证书后就离开了派出所。 转自搜狐 沈某一离开派出所后,从此“走佬”,如同人间蒸发。陈女士告诉记者,沈某离开后她曾拨打过其留下的联络电话,一个女的不耐烦地告诉她,沈某已不知搬到什么地方去了。 转自搜狐 派出所: 转自搜狐 写“保证书”是事主要求 转自搜狐 记者就此采访了广州市公安局东山分局大塘街派出所。在5月17事发当天出警的大塘派出所警员庄先生对记者说,经过对沈某的详细盘问,还有对沈某打工所在的美发厅的老板作的谈话,没有查到任何能够证实沈某参与诈骗的证据,因此派出所不能继续对沈某扣留。庄先生还告诉记者,5月18日凌晨陈女士主动要求与沈某协商,让其写份“保证书”,保证10日内由沈某赔付事主手机款3250元,因此派出所没有表示异议。 转自搜狐 法律界人士: 转自搜狐 执法部门做法有草率 转自搜狐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有关法律界人士,广东省金粤律师事务所彭律师对此表示,由于双方的陈述是“一比一”的证据,因此孰是孰非有关部门确实一时难以认定。而仅听取了沈某一人或两人的陈述就放人,这种做法未免让人感到有点草率。 转自搜狐 而陈女士对记者表示,其实一部3000多元的手机对她来说不算什么,但她对此处理一定要讨个说法。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