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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方案对出租车驾驶员5-7月收入进行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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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5月28日21:16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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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5月28日电(记者 黄庭钧)突如其来的非典直接降低了上海10万“的哥”的收入水平,上海市政府决定对出租车驾驶员进行收入补贴。28日,具体收入补贴方案出台。
根据这个方案,上海市区顶灯出租汽车驾驶员平均每人月收入不少于1800元,区域性出租汽车驾驶员平均每人月收入不少于1200元。方案要求,根据行业测算的5月份驾驶员平均营运收入的情况,在完成承包指标的前提下,各出租汽车运营企业对驾驶员的5月份收入补贴,必须在6月5日前全部兑现。
据上海出租汽车管理处处长杨长海介绍,非典疫情使上海出租汽车业务量锐减。据统计,从上海进入非典时期以来,4月21日到5月20日期间,全行业平均营运收入与今年3月份相比下降了30%左右。为此,上海市政府制定了帮助出租车行业克服困难的若干政策,确定了“顾全大局,确保稳定;风险共担,有进有退;缴足指标,先缴后补”的补贴原则,补贴期限暂定为5、6、7三个月,4月21日至5月20日为5月份的补贴期,5月21日至6月20日为6月份的补贴期,6月21日至7月20日为7月份的补贴期,由政府、企业和驾驶员三方共同承担因非典造成的市场风险。
目前,上海全市投入运营的出租车近5万辆,驾驶员接近10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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