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8月22日电(记者 王阿敏)以前只见民告官,如今出现官告民,河南省兰考县委书记朱恒宽日前以诽谤罪状告这个县葡萄架乡何庄村农民何保安,兰考县人民法院日前已依法立案,这一官告民案件在当引起广泛关注。 这场官司的由来,还得从4年前一起大规模械斗说起: 1998年5月11日上午,兰考县闫楼乡大李庄村和葡萄架乡何庄村群众因土地纠纷发生争执,双方800余人手持木棍、铁锨、钢管等器械进行大规模械斗。时任兰考县长的朱恒宽得知情况后即赶赴现场,同数十名公安干警一道拼命阻挡,但终因双方情绪激烈,干警力不从心,虽经尽力制止,终没有避免二死十九伤的严重后果。何保安的父亲何芳法在械斗中死亡。 事件发生后,省市县对事件查处和善后处理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兰考县成立专案组,集中力量排查线索,调查取证,对参与聚众械斗的组织者、直接凶手等先后逮捕14人,取保候审3人,治安拘留6人,收缴了参与械斗的凶器,何庄村19名伤员的医疗费全部由县里承担,稳定了群众情绪。但是在械斗的当天下午,死者何芳法的子女组织本村村民200余人,披麻戴孝,拉着死者尸体围堵县政府大门近两个小时,以县领导制止不力,向县政府提出30万的赔偿金。县政府为了稳定,答应给死者8万元,但何芳法的子女寸步不让,从此他们开始了长达4年之久的越级上访。 “5、11”械斗事件发生和处置后,何芳法的女儿何巧真、儿子何保安等人持续到中央、省市有关部门上访,省市先后数次派出调查组,对他们反映的问题均给予了明确的答复。河南省委办公厅1998《查办落实情况》第25期《关于何巧真反映兰考县领导问题的查处情况》有明确结论:在处置“5、11”事件中,朱恒宽不存在玩忽职守问题。但何巧真不服,坚持要追究朱恒宽的刑事责任,并多次到中央组织部告状。 兰考县葡萄架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孔德慈说,何庄村部分村民受人煽动和组织,上访告状从2002年4月至今断断续续。最近就有7批9次到省委门口披麻戴孝、静坐、下跪,散发攻击朱恒宽的材料或举着诽谤朱恒宽的横幅,每次人数从2人到41人不等,乡政府和信访部门多次到郑州做劝导工作,严重损害了兰考县的形象,浪费了乡政府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对朱恒宽的身心造成了明显伤害。 朱恒宽状告何保安后,开封市和兰考县不少干部认为,朱恒宽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朱恒宽1982年毕业于郑州工学院,先后担任开封团市委副书记、开封市顺河区委副书记,1992年任开封市鼓楼区区长,1997年任兰考县长,1999年任兰考县委书记。 朱恒宽说,4年来,我接待了一批又一批调查人员,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在调查后认定我有玩忽职守行为,但我也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十六大代表候选人因此被取消,提拔使用因此被搁置。许多人劝我,答应他们的无理要求,给他们30万求个安稳,但我不能这么做,因为处理问题要合法合理,钱是兰考人民的,我要为兰考负责。无休止的一次次调查,他们告一个部门,即调查一次,然后不了了之。我实在找不到一个从诬告、诽谤之中解脱出来的办法,万般无奈,我只好求助法律,用法律维护我做人的尊严。我是一个县委书记,但我首先是个公民,我以公民的名义去告侵害我权益的人是天经地义的。我走上法庭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郑州大学刘德法教授认为,公民在诉讼法律主体上是平等的,朱恒宽以个人名义依法提出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正当的维权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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