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例注射死——仅用了32秒
1996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2款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1997年3月2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行动,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首次采用药物注射的方法执行死刑。
1997年11月4日上午9时,昆明4名死刑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注射死刑。
当日上午9时05分,执行开始,第一个被执行的是死刑犯张荣才。
在场法官问:“紧不紧张?”
他答:“不紧张。”
法警让张荣才捋起衣袖仰面躺下,在面临死亡的一刹那,张荣才脸色一下子变得蜡黄,四肢动作有些僵硬,袖子半天也捋不起来,于是法医帮他把袖子捋了起来。执行的法医、法警用胶管帮他扎起左臂,向其静脉注入药物。法医说:“别紧张,跟平常打针一样。”他说:“不紧张。”法医说:“疼不疼,家住哪里?能看见什么?”“家住上海。我感到头在飘,身体发虚。”说到这,他还想说什么,但话音中断,紧接着,他的脉搏也于数秒后消失。从开始注射药物到死亡,时间刚好过去32秒。轮到罪犯钱小五时,整个过程用了40秒,其他两名罪犯分别是35秒和5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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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开始做尝试
注射死刑曾是法院绝密课题
揭开注射死型的面纱——不是毒死是"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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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5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成立了课题领导小组和实验小组,开始研究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方法。经过数千次的试验,终于找出一种非剧毒性药物,而且采用麻醉及致死药物,使死刑犯没有痛苦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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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胡长青被枪毙
成克杰注射处死
由枪决到注射执行死刑,看上去只是一个方法的变化,但实际情况并非这么简单。至少执行死刑的成本,是一个长期被忽视,但实际起重要作用的因素;另外的因素是权力,这种权力不仅面对死刑犯,同时值得关注的还有行刑者。
胡长青和成克杰同样是贪官,同样被判处死刑,但胡长青是被枪毙的,成克杰却是注射执行死刑。区别来自江西没有这个财力,成克杰则是在北京处决。
财力问题换种说法就是司法成本。在整个注射执行死刑推出到其开展的前后,司法成本所起的作用几乎是决定性的……>>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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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注射法死刑更文明
· 中国适用死刑的罪名
网友评论:
观点一:不支持使用注射死刑
犯法者就该受严惩
·ID:147603415 网友:匿名
在中国使用什么样的刑法处决犯人是要看国情的,这个就不必和世界接轨了,中国的国情就要使用严厉的刑罚治理社会,这不代表我国人们没有同情心,如果人们都不犯法就不会被处罚了,但是你犯了法就应严厉处决以示惩戒。
·ID:147602355 网友:匿名
可以说,中国执行了这么多年的死刑犯罪率降了吗?还有杀人,还有抢劫,还有强奸。我个人认为死刑不是一种很好的解决犯罪的方法。而且更不应该把人的生命和经济成不拿来作作比较,这是人性泯灭的,我在西方国家,如果要是西方人看到这种文章的那么他们会觉得中国人太不可思议了,人命太贱了!!中国现在不应该省这种钱,而应该把大量的资金投入到法制教育上去!
·ID:147601501 网友:匿名
对这些“蛀虫”还用讲什么人道?“蛀虫” 太多了,就应该给他们更多的“震慑力”,枪毙就是最好的办法,“安乐死”是不行的。要让法律严肃起来,给“蛀虫”们更多的“震慑力”!
观点二:人的生死都应该尊重
·ID:147583882 网友:匿名
人性的泯灭!人的生死都应该尊重!不管他有多么最大恶极!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权并不人类的一件多么高兴的大事!所以不应该讨论经济效益!应该从人道的角度去讨论问题。希望中国人遵纪守法人越来越多,最后也象西方一样消灭死刑!!
·ID:147410374 网友:匿名
枪毙执行死刑的成本过大,而注射死刑的成本要小得多。这个观点太片面,它只强调了经济效益,而忽略了社会效益。法律一方面是惩治违法犯罪,另一方面,它还有震慑和预防犯罪的功效。做什么事情都不能走极端,执法也如此。
·ID:147413462 网友:过客(依法治国)
这关系人权问题,不是什么成本问题。犯罪是个阶级概念,人的生命是自然概念。
观点三:应该废除死刑
·ID:147601806 网友:匿名
最文明的方法就是废除死刑!这在大多数文明国家都已实现了!
资料:注射死刑悄然进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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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巨贪成克杰被施注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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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首例注射死刑年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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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首次试验注射死刑
4名死刑犯在安然中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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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首例注射死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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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筹建死刑注射室
至少三个房间 注射不用毒药
从古代最原始的“五马分尸”、车裂、斩首,到现代的枪决,当今世界,保留死刑的国家中执行死刑方式有绞刑、电刑、斩首、枪决等,其中枪决和绞刑是各国较多采用的两种执行死刑方式。而大量历史教训和现实经验表明,“千刀万剐”式的野蛮施刑非但不能有效惩戒犯罪,反而只会制造新的犯罪。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既是依法治国的需要,也是以德治国的需要;既是我国法治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的一个具体表现,也是我国死刑执行制度与国际社会接轨,朝着文明化、人道化方向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
(责任编辑:滔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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