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明霞 转自搜狐 很多国家抱怨中国市场盗版产品多,殊不知,中国才是境内外不法分子疯狂从事走私、盗版活动的最大受害者。据了解,许多境外的走私分子都把中国当作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的“乐园”,大肆从事走私光盘生产设备,大批量走私贩运非法书刊、光盘等活动。境外出版物和生产设备走私我国境内并进行非法制作贩运,成为目前我国市场上盗版产品的主要来源。 转自搜狐 国家版权部门有关人士指出,这些盗版、走私行为损害了中外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阻碍了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削弱了国家和民族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转自搜狐 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打击走私盗版、保护著作权工作,并为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做了大量工作。为了强有力地开展打击盗版和“扫黄”工作,专门成立了全国“扫黄”工作小组,这个小组由政府17个部门负责人组成,是一个协调、督办机构,在打击盗版、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转自搜狐 全国范围的“扫黄”“打非”工作开展已有14年,14年来,全国“扫黄”工作小组重拳出击打盗版,取得了显著成效。 转自搜狐 1.清理市场。有关政府部门通力合作,采取日常监管与集中行动相结合,收缴市场上的盗版音像制品,大力整治盗版音像制品的集散地和批发市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1994年以来,全国共取缔关闭非法出版物集中经营场所580余处,每年政府有关部门收缴的侵权盗版图书、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和电子出版物数以千万计。 转自搜狐 2.规范光盘复制企业的经营活动,加强对生产源头的管理。根据市场清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新闻出版总署于1996年5月至11月先后吊销了生产盗版、淫秽光盘的江苏宝碟、深圳中侨、广州彩翎等9家光盘复制企业的音像复制经营许可证。 转自搜狐 3.实施悬赏举报,深挖非法光盘生产线。从1996年9月广东经群众举报挖出第一条非法光盘生产线至今,已先后在我国境内破获非法光盘生产线149条。为此,国家已兑现给举报人奖金3000多万元(有的举报人声明不要奖金)。 转自搜狐 4.严厉打击盗版光盘走私活动。全国“扫黄”“打非”办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先后召开了三次打击光盘走私工作座谈会,并制定了包括封堵海上走私通道,大批量截缴走私光盘,继续深挖非法光盘生产线,加强运输管理和市场缉私,打掉特大走私团伙并摧毁其境内储运窝点和销售网络,强化法律武器、从严追究走私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等8项主要措施。 转自搜狐 5.司法部门加大对侵权盗版走私案件的刑事和财产处罚力度,配合打击有组织的犯罪活动,摧毁不法分子作案的有生力量。2002年4月,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徐枚中伙同他人走私光盘452万张,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达298万多元一案一审宣判,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被告人徐枚中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转自搜狐 6.建立健全打击盗版的法律法规。1991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配套法规颁布实施,使中国有了第一部保护著作权人权益的法律。1997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首次列明了惩处侵犯著作权罪的条款,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998年12月23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了在全国推广悬赏举报这一有效措施,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等部门发布了《对举报“制黄”“贩黄”、侵犯知识产权和其它非法出版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为“扫黄”“打非”,特别是对有效地发动群众、严厉打击盗版提供了具体明确的法律依据。 转自搜狐 上述措施,有力地保护和促进了中国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据不完全统计,从1994年到2003年3月,全国共收缴各种非法出版物6亿件,其中盗版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和电子出版物4.3亿件,淫秽色情出版物2500多万件、查缴地下非法光盘生产线149条;这些成果,以鲜明的事实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履行国际承诺的坚定立场、坚强决心和治理能力,在国际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维护了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活动的良好形象。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