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发现破绽
《局长夫妻联手导演“借子生子”》内容梗概
“越南妹”转眼变成了昭平农家女“阿秀”。
6月25日,本报《特别报道》编辑收到发自广西的一篇稿件,这篇题为《局长夫妻联手导演“借子生子”》的特稿讲述了这样一件事:
6月中旬,广西某县一副局长,奋不顾身地跳河将一位寻短见的女子救上岸。这位救人不留姓名的“局座”叫阙范。然而,随着警方对此事的深入调查,局长“英雄救美”背后的“借子生子”丑闻渐渐浮出水面。
阙范结婚十多年,一直不见老婆“有喜”。6年前,他过继一名养子,改名“招弟”,但仍未把老婆的肚子喊大。阙局长为此心急如焚。
1998年8月,妻子与他商量是否该请个保姆打理家务,阙范听罢眼睛一亮,暗中开始“选妃”,最后锁定在下乡扶贫时认识的女孩阿秀。
阿秀一来,阙家就有了鲜活气息。在妻子不在家的那年冬天夜里,他借口天冷睡不着觉摸进阿秀的房间,软硬兼施地和阿秀睡在了一起。不久,阿秀珠胎暗结。
阙妻知道后,一场家庭战火爆发。但在涉及婚姻家庭存亡的关键时刻她作出了明智的妥协,并想出妙计:“让招弟和阿秀结婚,‘借子生子’。”1999年6月18日,招弟和阿秀成婚。7个月后,阿秀“早产”,生下一个男孩。
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招弟的笑意一天天减少。孩子一岁时,脸形的“框架结构越来越像阙范;到一岁半时,其“举手投足”都明显带有爷爷的“影子”。2002年2月11日,招弟突然提出与阿秀离婚,这让阙局长乱了方寸。
阙范决定动员阿秀离婚,并与夫人一起抛出“美丽的谎言”,承诺其离婚后,可与阙范结婚。“死心眼”的阿秀却当了真,领取《离婚证》的当夜就要求阙局长“休妻”与其同床,气得阙妻暴跳如雷。阿秀感到这样下去没啥意思。2002年6月17日,阿秀抛下儿子,直奔县城东大桥,准备一死了之。于是出现文前一幕。
7月3日、4日,“小保姆投河,风华正茂局长‘英雄救美’掩丑闻”、“漂亮小保姆投河自杀,局长‘英雄救美’欲掩丑闻”的手机短信流传到全国多个城市手机用户手中。与此同时,全国10多家知名网站发布了详尽的“新闻”。与行动敏捷的网络媒体相比,纸介媒体自然不甘寂寞,全国数十家报刊纷纷刊发、转载此文。一时间,关于广西昭平县的这起“腐败案”传闻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近日,经过本报记者行程近4000公里的实地调查取证证实:该文是一条凭空杜撰的假新闻。
本报“特别报道”版早在6月25日就接到了这篇原题为《局长夫妻联手导演“借子生子”》(有见报稿改题为《局长“英雄救美”曝丑闻》,以下均简称“局”文)的所谓“纪实特稿”,作者之一是远在广西钦州的阿成。编辑拿到稿件的第一感觉是:故事编织似乎天衣无缝,但却有明显的“人造”痕迹。广西昭平这种封闭的山区,尚未经过市场经济的完全洗礼,民风淳朴,怎么会发生这么龌龊的事情呢?特别是文中的“小保姆”阿秀前后缺乏统一的个性,照片上的阿秀更是面带微笑,全无一点寻短见者常有的那种或麻木或艾怨的神情。同时,该稿的基本梗概与4个月前南方某报所发的一篇《我是你儿媳,不是二奶》一文极为相似。本报“特别报道”版主编看过稿件后,立即让编辑与事发地有关部门联系核实。
编辑于次日分别打通了事发地单位———广西昭平县卫生局及县纪委的电话,对方明确表示:“绝无此事,也没有听到类似传闻。”随后,编辑打通了作者之一、发稿人阿成的电话,转述了调查结果。阿成证实,他未参与此稿的采访;稿件的第一作者“国允”是与他同一个城市的某内部刊物主编,他表示“曾采访过案发现场的办案民警”。阿成同时解释说:过去自己采写的稿件,都在文尾的附言中明确写下“作者对稿件的真实性负责”之类的保证,此稿因不是他直接参与采写的,所以附言中也就没有关于“真实性”的保证。
很显然,这篇稿件极有可能是虚构的假新闻,本报“特别报道”版故尔将其弃而未用。事情到此本该结束了,谁知一个星期后,多家网站及各地纸介传媒纷纷刊载此文。到底是本报判断失误,还是其他媒体有所疏漏,报社决定派记者前往广西进行调查。
昭平:查无此事
记者于7月8日到达广西,这是一个“石蕴玉而山辉,水含珠而川媚”的地方。在自治区首府南宁,记者与当地的几位媒体朋友见了面。谈及这篇“局”文,除其中一位与阿成熟识的记者曾在网上看到过这篇报道外,其他几位均表示:“太离奇,闻所未闻。”“暴风中心”的这种平静反应出乎记者意料。
记者于次日辞别南宁,直奔400公里外的梧州。10日下午,又经过近7个小时的颠簸,记者来到了距梧州仅208公里、却交通闭塞的昭平———这里就是报道在文尾注明的事发地。
在昭平县卫生局,记者采访了局办公室龙主任,龙也是局纪检小组成员。在看过记者带来的有此报道的两份小报后,龙主任郑重表示:昭平县卫生局绝无与文中“阙局长”类似的局领导,昭平也从未发生过“局长‘英雄救美’”的风流韵事。并应记者的要求,郑重出示了《情况证明》。龙主任告诉记者,该局的几位领导都住在局机关大院,谁家有什么情况,大家都会知道。几位局领导都有儿女,都是做“阿公”的人了,没有谁像“阙局长”夫人那样没有生育。
此事是否发生在昭平其他局级领导身上呢?记者随后赶往昭平县纪委。在昭平县委宣传部喻湘泉同志的陪同下,县纪委一位在家的副书记接待了记者。
在看过相关报道后,这位副书记明确表示:县纪委今年以来没有接触到此类报告和立案,也没有听到“局长‘英雄救美’”的类似传闻,这篇报道肯定是杜撰的。站在一旁的县纪委信访办主任邱女士此前曾接到过记者的调查电话,她接过记者手中的报纸,指着文中的照片说:“这个‘阿秀’人高马大的,一看就不像本地人。”
为了听听民间的说法,记者来到文中所说的“阿秀”投河地点———“县城东大桥”。家住河西的老居民莫先生告诉记者,昭平县城仅此一座大桥,叫“昭平大桥”。该县6月18日发大水,如果17日有人投河,他绝对不会忘记。况且,近年来昭平县城根本没有人跳桥投河。周围的居民也都证实了莫先生的说法。
昭平之行的所有证据显示:“局”文是一篇彻头彻尾的杜撰之作。
记者同时查明:原作者姓杨,是昭平县人,现任钦州某内部刊物执行主编。
钦州:不“轻松”的对话
7月11日下午,记者来到了这则假新闻的发稿地广西钦州———这里是广西乃至整个大西南重要的出海口。
在钦州市文峰北路的一座三层小楼里,记者见到了曾多次给本报发稿的阿成。记者开门见山,阿成也据实相告。他告诉记者:这篇稿件是几个月前由他的一位文友带到他这儿来的,原稿中的几个新闻要素语焉不详,“昭平县”和“卫生局”都是在他再三追问下,原作者才极不情愿透露的。他问清情况后,作了较大篇幅的修改。后因作者说案情没有最后结果,所以一直放着没发。作者当初虽然曾说过:“可以在广西以外的十来家媒体发一发。”但这次向各家媒体发稿前,并未征求作者意见。所以,如果媒体要追查文章失实的责任,责任首先在他。他希望记者不要过分追究原作者的责任。
但是要搞清楚这则假新闻究竟是如何出笼的,不接触第一作者,也就无法说清。记者数次约请第一作者“国允”即杨某,但被告知,“国允”到南宁出差去了;稍后又告知:“刚从南宁回来,很累,不想见人。”
记者拿到杨某的住宅电话号码后,试着打过几通电话,结果,不是无人接听,就是被告知“出去打麻将去了!”
15日清晨,记者在钦州终于打通了由杨某亲自接听的电话。在弄清记者只是为媒体总结防范新闻失实的经验教训后,杨某开始了他与记者的并不“轻松”的对话。
对话:道出实情
记者:“局”文刊出后,当地说根本没有这回事。请问,到底是当地有关部门有意隐瞒事实,还是您的采访不太深入,和事实有出入?
杨:(在支吾一阵后)这篇稿子我是用文学的手法写成的,原稿写于今年3月中上旬,事发地我写的是“召干县”,是一个虚拟的地名,稿件写成后交给我的学生刘××,本意只是想让她拿去打印一下,根本没有想到他们拿去修改后发表了。他们没有经过我的授权,擅自修改、发表,本身就构成了对我的侵权。
记者:阿成他们说,修改稿您曾看过,并同意可以拿到“广西以外的十来家媒体发一发。”事实到底如何?
杨:修改稿我于4月上旬看过。改稿第一句话就点明了“广西昭平”;原稿“阿秀”投河我写的是“3月2日”,阿成的见报稿则改成了“6月17日”。由于修改稿指向太明显,我不同意发,推说纪委方面尚未作出结论;并申明,发稿一定要经过我同意。5月中旬刘××又来问过一次,我仍然说,纪委方面尚未处理。这已经是很明确的推辞了。但没想到,6月下旬,他们未经我同意就擅自发稿了。
记者:阿成说您“曾采访过案发现场的办案民警”,您到昭平实地采访过吗?
杨:我是昭平人,每年都要回昭平一次,但今年以来,我尚未回过昭平。而且,我的老家挨近贺州,即使每次回乡,我也基本不打昭平县城走。
记者:那么您这篇报道(姑且称之为“报道”)到底是依据什么写成的?
杨:一个是,几年前,钦州江有一个打工妹跳河;另一个则是:1985年前,我尚在昭平工作时,昭平曾发生一名干部把家里小保姆的肚子“搞大了”的事。
记者:那张“阿秀”抱小孩的配文照片又是怎么回事?
杨:那是从社会上弄得来的一幅老照片,是几年前一位文学青年寄给我的。那上面的“阿秀”是一位越南妹,生活在靠近越南的防城、东兴一带。
(记者随后谈到今年2月下旬南方某报所发的一篇特稿《我是你儿媳,不是二奶》,问杨是否从中受到启发,杨某默然不语。)
记者:您把不同的素材嫁接到一块,使用的已经是文学手法了,您却把它作为完全真实的新闻报道发出来,您知道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社会效果吗?
杨:我并没有同意发稿。只要不发稿,就不会产生任何社会效果。
原因:高稿酬驱动
7月15日上午9时许,记者在钦州市委机关大院的一间办公室里终于见到了杨某———一位颇有儒雅风度的南方汉子。
杨某告诉记者,他已于去年退休,后由组织部门返聘,担任由市委组织部主办的一本杂志的执行主编。此前,他的身份是:钦州市文联副主席、钦州市作家协会主席,直到今年3月才换届另选。
一位颇有身份地位、受到文学青年尊重的文化人,何以不惜声誉,干起这种令人不齿的事来?记者心中一直嘀咕。
杨某坦言,他以前一直从事文化工作和文学创作,曾担任过钦州作协机关刊物《美人鱼》(后更名为《北部湾文学》)的主编,但从未接触过新闻报道。去年面临退休,有友人劝说,你搞了一辈子严肃文学,到现在还是两袖清风,何不尝试给《××》、《××》这一类的杂志写写稿,它们的头条、二条稿件稿费都在万元以上呃!杨某于是心动,开始到地摊上找来这两本杂志,拿回家研究。不久,一篇借用他弟弟身份写成的故事在其中一家杂志的上半月版以第二条的位置刊出,他获得了扣税后9800余元的高额稿酬。
第一炮打响后,杨某又一鼓作气写了3篇,均在该杂志发出。4篇稿件共获稿费近2万元,杨某当着记者的面,仍止不住沾沾自喜。随后,杨某颇为自得地说:“前不久,这家杂志的编辑又来电话约稿,我说,没有好题材,不写了。”
记者从其友人处了解到的情况与此恰恰相反:一位知情人将上述两家杂志作了对比,不点名地披露了杨某4篇作品的造假情况。文章发表在湖南的一本新闻专业刊物上,刊发杨文的这家刊物老总知道后大为光火,命令从此对杨某的稿件进行封杀。记者想:是否这就是杨某转借阿成的渠道发稿的原因呢?
结语:媒体当自律
据了解,我国目前正式出版的报刊已多达数千余家,其竞争的惨烈不难想象。在市场和利润的驱动下,有些媒体不惜搜奇猎异,高价买稿,制造卖点,完全不管报道属实与否及稿件刊发后的社会效果。
与媒体的这种浮躁心态相应,“重赏”之下,必有肯出卖自己声誉和操守的“勇夫”。他们可以“根据市场需要”,为少数不负责任的媒体量身订做各种各样的“新闻”。
因此,读者诸君应当警醒:当奇闻异事扑面而来,其新闻要素又语焉不详时,我们就该问一问:“我读到的到底是真实的新闻报道,还是不值一文的地摊文学?”
原稿附注中,作者称:本文主人公系广西昭平县卫生局副局长。因本案纪检机关正在处理之中,本文主人公均系化名;发表时请不要写昭平县真实地名。
6月25日,本报《特别报道》编辑收到发自广西的一篇稿件,这篇题为《局长夫妻联手导演“借子生子”》的特稿讲述了这样一件事:
6月中旬,广西某县一副局长,奋不顾身地跳河将一位寻短见的女子救上岸。这位救人不留姓名的“局座”叫阙范。然而,随着警方对此事的深入调查,局长“英雄救美”背后的“借子生子”丑闻渐渐浮出水面。 阙范结婚十多年,一直不见老婆“有喜”。6年前,他过继一名养子,改名“招弟”,但仍未把老婆的肚子喊大。阙局长为此心急如焚。
1998年8月,妻子与他商量是否该请个保姆打理家务,阙范听罢眼睛一亮,暗中开始“选妃”,最后锁定在下乡扶贫时认识的女孩阿秀。
阿秀一来,阙家就有了鲜活气息。在妻子不在家的那年冬天夜里,他借口天冷睡不着觉摸进阿秀的房间,软硬兼施地和阿秀睡在了一起。不久,阿秀珠胎暗结。
阙妻知道后,一场家庭战火爆发。但在涉及婚姻家庭存亡的关键时刻她作出了明智的妥协,并想出妙计:“让招弟和阿秀结婚,‘借子生子’。”1999年6月18日,招弟和阿秀成婚。7个月后,阿秀“早产”,生下一个男孩。
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招弟的笑意一天天减少。孩子一岁时,脸形的“框架结构越来越像阙范;到一岁半时,其“举手投足”都明显带有爷爷的“影子”。2002年2月11日,招弟突然提出与阿秀离婚,这让阙局长乱了方寸。
阙范决定动员阿秀离婚,并与夫人一起抛出“美丽的谎言”,承诺其离婚后,可与阙范结婚。“死心眼”的阿秀却当了真,领取《离婚证》的当夜就要求阙局长“休妻”与其同床,气得阙妻暴跳如雷。阿秀感到这样下去没啥意思。2002年6月17日,阿秀抛下儿子,直奔县城东大桥,准备一死了之。于是出现文前一幕。
7月3日、4日,“小保姆投河,风华正茂局长‘英雄救美’掩丑闻”、“漂亮小保姆投河自杀,局长‘英雄救美’欲掩丑闻”的手机短信流传到全国多个城市手机用户手中。与此同时,全国10多家知名网站发布了详尽的“新闻”。与行动敏捷的网络媒体相比,纸介媒体自然不甘寂寞,全国数十家报刊纷纷刊发、转载此文。一时间,关于广西昭平县的这起“腐败案”传闻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近日,经过本报记者行程近4000公里的实地调查取证证实:该文是一条凭空杜撰的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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