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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监督多肯定具体工作有建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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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3月12日01:52 人民网-华南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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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11日电 记者吴刚报道:海南团代表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过去5年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同时结合海南省情和工作实际提出了一些建议。
丁石孙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过去5年里,立了100多个法,且按照加入WTO的要求修订了一大批法律。立法的成就,为加快民主化进程起了基础作用。
汪啸风代表说,过去5年中,全国人大在海南进行的几次执法检查,既是检查也是指导和帮助,解决了很多难题,比如对环保法、水法的执法检查,对海南生态省建设作用很大。在解决“执行难”、惩治司法腐败等方面,全国人大的监督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王厚宏代表在发言中建议对海南经济特区授权立法作出具体解释和界定。海南经济特区享有的特别立法权目前缺乏具体解释,不好操作,海南的这一优势难以发挥。可采取两种方法:一是界定法,划定立法的范围和权限,加以细致的表述;二是案例法,以若干立法个案为据,比照办理。
李永喜代表提出两个问题,建议予以解决:一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平均年龄偏大;二是要处理好立法与执法、监督的关系,解决执法难的问题。
林玉权、陈高卫代表建议,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也要有法律和其他方面的专业人才,尽量做到专职化;要改进监督方式,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切实解决监督缺位、不到位的问题。加大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减少“形象工程”,加大对行政不作为行为的监督,提高行政效率。陈高卫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要与地方人大的执法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注意提高检查的实效性;监督法要尽快出台,以便人大监督有法可依,切实加大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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