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移民补偿金首先安置破产企业职工
2002年10月7日08:10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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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提高三峡库区破产案件审效
移民补偿金首先安置破产企业职工
本报讯(记者秦力文)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最新公布的统计数字表明,截至今年8月30日止,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三峡库区二线淹没工矿企业破产案件125起,其中已审结60起,未审结65起。重庆市法院系统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严格按照国务院对三峡库区的有关文件规定,三峡库区工矿企业破产或关闭搬迁企业的移民补偿资金和资产变现金,要首先用于企业职工安置。对造成的银行债务损失,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核销。
根据三峡库区工程进度的要求,三峡库区二期移民安置、搬迁和清库的所有任务必须在今年12月底以前完成。为此,重庆市各级法院为了保障三峡库区移民工作的顺利进行,努力提高对三峡库区破产企业案件的审理效率,并取得成效。重庆市12个中基层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共涉及银行和资产公司贷款29亿元,目前,绝大多数企业职工得到了妥善安置,没有发生一起因法院处置不当而引起的社会不稳定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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