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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学校毕业生将开展职业技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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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0日20:15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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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10日电(记者 毛晓梅)我国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和人事部门将面向各类职业学校毕业生,大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这是近日劳动保障部、教育部和人事部联合发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规定的。
今后,凡经劳动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认定,职业学校(包括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所设专业的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相符合的,其毕业生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理论课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视为鉴定理论考核合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
这将意味着,越来越多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毕业时,不仅可以取得学历文凭证书,还可以在考核合格的情况下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我国1994年开始推行与国际接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8300多个,在1000多个职业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平均每年约有500多万人参加不同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累计已有3500多万人取得了不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已逐步成为人们就业的“通行证”。
有关方面指出,劳动保障部这次根据社会化管理和统一标准、统一证书的原则,为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提供服务,对于增强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工作能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局面具有重要意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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