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险公司明年将经营航意险业务
| |
| |
2002年12月22日15:57 人民网
| |
|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 刘诗平)中国保监会有关人士近日在此间说,保监会已经收到一些财产保险公司要求经营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简称“航意险”)的报告。这意味着财险公司明年将经营航意险业务,只有寿险公司才能经营航意险的历史将结束。
这位人士指出,财产保险公司须首先取得经营航意险的资格,同时其航意险产品经保监会审批后才能正式销售。
目前还在实行的《保险法》规定,财产保险公司不能经营人身保险业务。但是人身险业务中,意外伤害保险具有与财产保险相同的补偿性质和精算基础,多数国家允许非寿险公司经营此险种。200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保险法》规定,经监管机构核定,财产保险公司可以经营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新修订的《保险法》为财险公司经营航意险提供了法律依据。
据了解,已有一些财产保险公司成立了人身险开发部,开发包括航意险在内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来源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