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燕峰
这是一起令人震惊的凶杀案。今年6月13日,一名年仅16岁的高一学生扬威(化名),在自己的宿舍,从背后挥刀砍向班主任。法医鉴定,老师身中40多刀,因“右侧颈动、静脉断离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
扬威最爱听的歌是《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最信奉的格言是:不需要奉献。
新学期伊始,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扬威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死者付俊峰,年仅21岁,2001年大学毕业分到临沂市罗庄第一中学任英语教师,同时兼任高一12班班主任。付的父母都是农民,下面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均在读书,家境贫寒。悲剧发生后,学校老师为付俊峰的家人捐款3万多元,校方根据有关政策对付老师家人支付了5万元抚恤金。
9月2日,接到法院判决书,付俊峰的父亲付玉明认为判罚太轻,希望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同时,他也准备提起民事诉讼。
6月13日中午1时,扬威想让其父与付老师谈话,遂打电话将班主任约到他所居住的房间内。事后,扬威向公安机关交代了行凶前与老师的一段对话:我们谈了三五分钟,我说:“你为什么总是看不起我,上课时你为什么不提问我?”付老师说:“你会吗?”我又说:“我不上早操,你为什么用圆规打我?”付老师说:“我打你不对吗?我打你又怎么样?”我就哼了一声。
法院查明,谈话中二人发生争执,扬威摸起放在屋内的一把切西瓜刀。付俊峰见状退到厨房,用手机与扬威的母亲联系,扬威听见后,闯进厨房,持刀从背后向付俊峰的头部砍下。付将扬威手中的刀子夺下,扬威又夺过来,照着付俊峰的头、面、颈砍去。案发后,扬威的父亲闻讯赶到现场,并向警方报案。扬威也随即投案自首。
扬威说:“我成绩很差,在班上倒数能数得上,老师总不提问我,我觉得老师看不起我。另一个,我住职工公寓,早上起来不参加早操,为此事,付俊峰在课堂上用教室里的圆规当众打我,我觉得老师和我过不去,在同学们面前没面子。”
凶杀案发生后,全校震惊。一位语文老师说:“付老师热情、外向,多才多艺,与老师和学生的关系处理得都很好,有时课外活动时间,还和学生一起踢足球,有时午休与学生一起睡。”她说,付老师教学灵活,方法多样,对学生要求比较严,真生气时好像也用尺子打过学生,但很少。
扬威的同学对付老师的评价是:“教学认真负责,非常关心班内同学,性格外向、随和。”有学生说,付老师对一些调皮的学生有时也用教学用的木制圆规敲打敲打。
对扬威的评价,师生一致的观点是学习不好,学习积极性也不高。但扬威的性格则比较复杂,有同学说他老实、内向,也有人认为他性格随和、热心、爱帮助别人。
采访中,记者读到一本同学录,其中有扬威的留言。扬威对自己的描述如下:
爱好:冰。性格:冷。最爱读的书:《心灵融化》。最爱上的课:心理课。最爱听的歌:《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最信奉的格言:不需要奉献。最尴尬的事:被别人估计过高。
据悉,扬威是独生子,家庭经济条件很好。扬威的父母为其提供了非常优越的生活条件,甚至在学校为他租住单元房,而其他学生都是住宿舍,几个人一间屋。
山东省青少年研究所所长张华教授说,作为一个突发的、典型的案例,这一恶性事件本身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是,近年来此类事件不时发生的严峻现实却提醒我们,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减少和预防青少年“激情犯罪”的工作已经刻不容缓。她说,青少年学生正处在“心理断乳”的关键时期,成长过程中家庭过分保护、过度溺爱形成的脆弱、任性、自我中心的个性心理特征与现实生活中激烈竞争带来的巨大压力构成强烈反差。当一些孩子不能适应这种巨大反差时,就很容易因一念之差产生犯罪。
她认为,减少和预防此类事件发生,“治本”的方法是面向全体学生普及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让青少年学会通过正当的渠道宣泄和化解负面情绪,帮助他们学会在团体中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技巧,把可能发生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业已发生的悲剧事件,要对周围的师生做好“危机干预”的善后心理辅导,把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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