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贵延 宝权 主任记者 李欣悦)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了解到,为从严治院,今后沈阳市两级法院将切实采取三项措施,并号召群众对违纪违法法官进行举报,举报问题若经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2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首先,认真开展“五查”活动,一查是不是牢固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执行权,确保公正司法;二查是不是心系群众,始终不渝地代表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明确为谁司法;三查是不是切实转变作风,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规范自己言行,推进文明司法;四查是不是做到审判活动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内外监督,实现公开司法;五查是不是清正廉洁,自觉接受内外监督,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强化廉洁司法。 其次,从点滴抓起,切实转变审判作风。法官要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处理好每一封来信,接待好每一位当事人,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 三是重申《七条禁令》,认真落实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制度。一是严禁私自承办案件、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泄露审判秘密、插手干涉他人或下级法院办案。二严禁为当事人介绍代理律师、代理人或为律师和为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案件。三严禁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宴请或进行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四严禁让当事人或当事人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借各种名义私拉和接受赞助。五严禁借用当事人或当事人单位的机动车辆、通信工具、房屋等,擅自使用查封的物品。六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着法(警)服在公共场所饮酒、携带枪支饮酒、酒后驾车。七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色情活动及在工作时间打麻将。凡违犯以上禁令者给予不同程度的行政处分甚至辞退、开除。而举报问题经查属实的,将给予举报人2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