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瞒天过海”?什么叫“移花接木”?什么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攸县一些非法小煤矿在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中的做法堪称极为形象的注脚。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一个证照齐全的合法煤矿必须有主井、副井和风井,并且只允许主井出煤。攸县为通过省煤炭工业局组织的专项整治验收,制定政策“引导”大部分无证非法矿与有证合法矿采取联合、股份制等方式进行“规范整治”,即几个无证非法小煤矿与一个有证合法矿组成一个“上规模”的股份制大矿———原有证矿充当主井,无证矿或充当副井(下材料用),或充当风井(通风用),当上面检查验收时,只留主井生产,“副井”与“风井”一律停止采煤。如此这般,该县共有217个矿通过了验收。 但验收合格后,受煤价上涨利益驱动,这些所谓“大煤矿”的“副井”与“风井”大部分又死灰复燃,重新启动生产,其中,黄丰桥、兰村、柏市、漕泊、峦山等几个主要产煤乡镇这一现象尤为突出。 3月8日,记者根据省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到该县进行了一次暗访。在黄丰桥镇大丰村索叶冲、洞前等煤矿,记者得知,在上面来人检查前,当地政府与村干部都会提前跟小窑主打招呼,让其停止生产,把煤拖走,封好井口,假装没有生产,检查人员一走便照开不误。 下午6时许,记者来到了柏市镇中洲村一处山脚下。因山路被来来往往拖煤的大货车压得凹凸不平,记者只得叫了一辆昌河小面包车颠簸上山。因几辆装煤的大货车挡了山路,记者只得弃车而行。6时30分许,终于登上了山顶。放眼望去,只见山坡上翠柏丛中到处是正在开采的小煤矿,有的相距不到100米,一个个矿井就像土拨鼠打的洞子,废弃的矸石将井口前的一大片山坡掩埋着。 在一个由彩条布搭起的工棚里,记者佯作急需煤炭的大用户与正在做晚饭休息的民工交谈。从他们热情地介绍中得知,他们开采的这个矿名为滴水洞二矿,与周边另外两个小煤矿都挂靠在贺姓老板开办的滴水洞煤矿名下。说来也有点可笑,所谓矿,其规模真的跟老鼠洞子差不多,每个矿井就四五个民工,每天出一车煤,4个煤矿一年出煤也就是1万多吨。同行的省煤炭安全生产监察局一位同志判断,这些煤矿无疑都是非法矿,而且每个都是独眼井。记者问民工这些煤炭是否出得了境?“保证出得去,每吨煤向县里交31.5元的税费,领一张通行证就行了。”“如果是非法矿的煤出得去吗?”“这你们也不用担心,都包在矿老板身上,只要你们出钱,先每车煤花50元向有证矿买张通行证,然而每吨煤再交31.5元的税费就行了。”当记者问煤炭什么价时,民工回答:“粉煤90元一吨,块煤150元一吨,赚钱呢!” 晚上,记者从黄丰桥镇返回攸县,沿途不时可碰到装得满满的运煤大卡车,至少有上百辆,有株洲本地的,也有长沙的,还有来自郴州和江西萍乡的。 3月9日,记者想就该县小煤矿整治采访该县政府和县煤炭局有关方面负责人,但被告知负责人不是到长沙、株洲开会去了,就是下乡搞安全督查去了。该县煤炭局出面接待记者的同志介绍,为巩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县里也想了不少办法,其中联合、股份制就是他们去年6月份推出的重大措施。为此一些没有炸毁的非法矿已并入有证矿充当副井、风井,矿老板都与县煤炭局签了合同,保证不出煤。 这位同志承认,春节后他们已获悉,一些炸毁的矿井又重新被扒开了;一些作副井、风井用的矿井也开始采煤了。但他们有点无可奈何,矿老板与执法人员打游击,他们一上山,矿里的人与设备都无影无踪了,连老板都找不到。 据省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局负责人介绍,去年四季度以来,因煤炭市场火爆,我省耒阳、涟源、攸县、祁阳等地非法小煤矿死灰复燃现象相当严重,春节后重大安全事故已接连不断发生。不少非法小煤矿除了明目张胆地无证开采外,很多就是采用挂靠、联合等形式,披着合法外衣进行非法开采。这位负责人说,这种联合、股份制实质上很多都是假的,目的是为了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蒙混过关,几个矿井互不贯通,如何作副井、风井使用?他表示,省里对年产能力3万吨以下的煤矿必须扎扎实实加以整治,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决不手软。 (作者:孙振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