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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评:鞭炮为何纷纷“复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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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4日16:11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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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羊网 A
南京电视台日前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南京市民中有70%赞成“解禁”,反对者只占30%。此前的1月4日,沈阳市公安局也对外宣称,该市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而去年农历年底,河南省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在进行问卷调查后,也决定解除禁放令。
频频传来的“解禁”之声,使该不该“解禁”再次成为热门话题。
春节是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那噼噼啪啪之声,释放着丰收的喜悦,寄托着对来年的希望———人们在乎的,就是那个“气氛”;人们所要的,就是那种“感觉”!
诚然,燃放烟花爆竹也带来了不少社会问题。比如放鞭炮伤人或引起火灾,这也正是当初“禁放”的理由。但笔者一直觉得这些理由是不充分的。其实,爆竹伤人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爆竹质量不合格和爆炸力过大造成的。只要质监部门严把质量关,并严格控制爆炸标准,伤人事件就可以大大减少。而事实证明,禁放之后,很多城市的火灾发生率也并没有多大的改观。
像“放鞭”一样,世界上还有很多风俗同样存在弊端。如西方盛行的圣诞节,因为要制作圣诞礼物而浪费大量木材。而西班牙等国的斗牛节或狂欢节,每年都会造成人员伤亡。但如果谁要取消这些节日,一定会被认为是疯子!
文化和风俗具有很强的传承性。要扬弃一种文化和风俗,就必须有一种新的文化和风俗渐渐地去取代,而不能出现“空白”。“禁放”之后出现如此强烈的反弹而且“复辟”之势愈来愈猛,就是因为“禁放”后,没有渲泄情绪的新管道和营造气氛的新办法,而这种“空白”让大多数人无法忍受。
更重要的是,文明的进步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不应该采取强制的方式。应该承认,放在现代文明这个平台上,燃放鞭炮这种庆祝的方式确实有些不够文明。但要“移风易俗”,应该主要依靠“引导”。正如十八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所说:“要改变风俗和习惯,不应当用法律去改变……用法律去改变的话,便显得过于横暴。”“应该用法律去改革法律所建立了的东西,用习惯去改变习惯所确定了的东西;如果用法律去改变应该用习惯去改变的东西的话,那是极糟的策略。”
B
高志国
从历年禁放的提案来看,禁放总让人感觉理由并不十分充分。
几千年前,《诗经·小雅》曰“庭燎晰晰”,是放鞭炮最古老的雏形,古人用竹爆声来避邪驱鬼。随着火药的发明,明代鞭炮开始盛行。那么现在为什么就成问题了呢?这个民俗文化的断层面在哪里发生了断裂,或者说禁放的理由充分吗?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们,对此有所思考吗?
如果爆竹等制作恪守古人夙愿,仅为精神图腾,有关部门对流通严格把关,对禁放地点作因地制宜的安排,老百姓欢欢喜喜地买来,规规矩矩地放一放,有何不可?我更不明白的是,随着中国一天天走向世界,蕴涵着5000年的中华文化春节,正向世界性节日迈进,聚会、舞龙、放爆竹、贴春联……而在国内,传统春节最主要的形式特征之一却因看起来并不十分充分的原因要被“治”掉,岂不令人大为遗憾?!,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金羊网-- 羊城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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