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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进京需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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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18日12:30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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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十六大期间首都交通车辆进京需介绍信
本报讯 据《潇湘晨报》报道 为确保十六大期间首都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自11月5日起至11月20日,各省市进京车辆必须遵守新规。
首先,在此期间,外省市车辆需要进入四环路(含四环)以内地区的(京津塘高速公路至首都机场高速公路之间四环路一段除外),需在北京市外省市进京车辆办证处办理“北京市区通行证”。办理此证除需出示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年检合格的车辆行驶证、尾气检测合格证外,还需出示地市以上政府或相当于地市政府的部门开具的进京介绍信,此介绍信需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加盖公章。
对于载重5吨以上(含)的货车,按照规定,6时至24时不予办理《北京市区通行证》,一律在四环路以外绕行;零时至6时之间可办理通行证,但只能在四环路行驶。持有大会专用车证的车辆,不需办理通行证,可进京行驶,但货运车辆需按指定路线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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