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信息台发布租房信息 32名承租人被骗
2002年5月1日08:10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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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施家明是安徽省庐江县一名普通青年农民,终日游手好闲,混迹于湖州市街头巷尾。从2000年起,自认为有些“小聪明”的他干起了一个特别能赚钱的营生———2000年2月,以500元预定租金租下湖州市市陌新村25幢一住宅后,通过160信息台发布出租房屋信息。
杨某某、罗某某听到该信息后,分别与施家明取得联系,施家明却冒充房东马某某的名字,分别骗取杨某某租金2780元、罗某某租金1800元,所得赃款挥霍殆尽。在随后的一年半时间里,施家明用这种短期租用房东住宅,利用160信息台发布租房信息,而后冒充房东骗取承租人预交的长期租金,得款后溜之大吉的方法,单独或伙同他人诈骗32起,诈骗价值达人民币七万余元。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城郊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该案的发生向广大承租人提了个醒:承租房屋一定要仔细核实对方有无房产证及房产证的真伪,以辨别对方是否真房东;而租金的给予最好采取按月支付的形式,以免给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蒋小泓 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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