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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预防校园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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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2日10:42 南方网-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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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言录
燕郊
日前,省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在接受本报独家采访时透露,省检察院将在暨南大学开展基建工程同步预防工作,防止腐败和杜绝“豆腐渣工程”(本报12月18日A2版报道)。
提起高校腐败,人们更多地只是关注到学术腐败,论文著作的剽窃已为千夫所指,其他诸如职称评聘、科研立项、成果鉴定评奖、学位授予等领域,也不再是一片净土。其实,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高校也不可能成为一片净土。权力的本性决定其本身具有趋向腐败的可能,无孔不入。那么,在监督缺席的地方,高校那些手中掌握着各种权力的人们,一样能够利用之去“寻租”。最近,我省某重点大学的副教授、体育部副主任李兆森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在2000年9月至2002年1月这短短的10几个月内,李某人即利用为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和采购校服的职务便利,受贿22·4万元。在后勤和服务领域,各色腐败行为的暴露在全国几乎构不成新闻了,乃至高校被称为“新的腐败重灾区”。
高校能不能还原成一片净土,毫不例外地要取决于制度建设的完善,在当前,同步预防可说是尝试之一。同步预防是针对具体工程建设所开展的一种专项预防,通过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同步跟踪监督、防范,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这种预防方式在我省已经初显成效。自1998年以来,广州市检察机关在18个重点工程项目中出动400多人次开展同步预防工作,大大降低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率。从去年开始,广东各级检察机关更开始对全省“十五”期间的54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同步预防。
据悉,省检察院到高校进行同步预防,在国内尚属首次,说明校园腐败现象已经引起了校方及检察机关的足够重视。以校园基建工程为切入点,应当说还只是一个开端,因为,举凡校园内管钱管物的部门和个人,都有条件去做交易,搞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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