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巴黎人报7月10日消息,如今,法国三分之一的夫妇放弃海誓山盟的承诺。这个比例10年来既未增多(每年有11.5万对夫妇离婚),也未减少,但离婚夫妻的利益争夺却越发激烈。据《巴黎人报》报导,为此,法国司法部长佩尔本周三(9日)向部长会议提交的新的离婚法律草案。草案提出的各项建议秋季将呈交议会辩论修改。 下面是新离婚法诸要点。 ·过失离婚条款保持不变。与父亲协会的意见不同的,是“过失”条款仍保留在新法中,它尤其使挨打妇女可以离婚。然而这是离婚官司中时间最长、争议最大的焦点(占离婚官司的40%),因为涉及到钱的问题。过失越大,索要的金额就越大,“过失方”与追究方之间的关系就越紧张。为了使夫妇不敢轻易采用这项条款,草案建议将过失与金钱分离开来,在官司之初就评估一笔补偿费,而不是在官司结束之际。 ·协议离婚手续简化。目的是最大限度促使夫妇选择这条道路。从今往后,在法官面前只需过一次堂,而不再是两次。夫妇在两次传讯之间不再需要3个月的思考期。离婚程序将从9个月缩减到3个月。 ·以分居为由的离婚,分居期从6个月提高到2年。这是不援引过失条款而实现离婚的又一良策。这项程序将更名为“因夫妇关系无可挽回地恶化而离婚”。夫妇中任意一方在实际分居2年后,甚至在分居次日都可以提出。但在后一情况下,提出要求到法官传讯之间需等待18个月。 ·不同程序之间可以过渡。离婚夫妇可以有一个思考期,然后确定采用何种程序。即使确定了某种程序,程序进行之中也可过渡到争议性较小的程序。 ·补偿费不再移转。补偿条款有时显得极不公平,长期以来招致批评。这是夫妇中的一方为维持另一方的生活水平而支付的终身年金。这一条款依然保留,但有所修改。从今往后,现行补偿费不再传给继承人。支付补偿费的一方如再婚,就不再支付。 ·家庭调停受到鼓励,且白纸黑字写入法律。办离婚手续的夫妇将收到有关调停须知的信函。闹离婚闹得很厉害的夫妇,法官可以强行规定他们接受一次调停。(闻新芳)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