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表泊车每15分钟收费一元
2002年9月28日11:14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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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咪表泊车每15分钟收费一元
由原来的按小时计费改为按每15分钟计时收费
新办法10月1日起实行
本报讯 (记者李艳)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从10月1日起,电子咪表停车(自动收费停车设施)的收费由原来的每小时计费改为按每15分钟计时收费,每小时计费标准不变,但新办法大大减轻了短时停车的收费金额。
据介绍,目前电子咪表停车的收费分白天、晚上两个时段,白天按小时收费每小时4元,18时至次日8时按次收费,每次10元。
为配合广州道路交通管理,合理利用城市道路资源,规范车辆停放服务工作,市物价局核定广州城市道路自动收费停车设施使用收费标准,调整后8时至18时,每车位按每15分钟计时收费,每15分钟1元,不足15分钟按15分钟计价收费。18时至次日8时的收费标准不变。新办法将大大方便短时停车车主,减轻了短时停车的收费金额。
咪表停车收费标准对比
时间 计费单位 旧收费标准 新收费标准
8:00至18:00每车位 按小时收费每小时4元
按每15分钟计时收费,每15分钟1元,不足15分钟按15分钟计价收费
18:00至次日8:00 每车位 实行按次收费,每次10元
不变
备注:旅游客车按占用两个停车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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