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江泽民同志在北师大校庆100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贯穿着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讲话中关于教育创新的观点,首次将教育创新提高到与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一样高度,还特别强调:“进行教育创新,关键是通过深化改革不断健全和完善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教育体制。 ”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显著成就。但是,在激烈竞争全球化趋势面前,在变化多端的市场经济背景下,计划经济的行为随处可见,依附性、强制性、单一性与封闭性等特征仍然较为明显,远远滞后于时代发展的要求:
——招收计划受控制。教学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学校办学积极性、个人教育投资积极性也就无法充分调动。
——收费标准有限制。无论什么学校无论何种专业,收费标准基本相同,不能反映教育成本、教育质量,体现不出优质优价,违背了价值规律。
——专业设置被控死。目前高校的专业结构与急剧变化的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很不适应,但要及时调整专业,自由度却甚少,申办手续也过繁。
——学籍管理太死板。学分不能互换,选校、选系、选专业受阻。学制过于呆板,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各层次人员对终身学习的需求。
——拨款制度不合理。拨款过程带有较多的人为因素、感情色彩,导致为争取资金各校需要“跑部钱进”,耗时费力。
——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力度不大。行政管理重行政命令、轻学术权力;学校决策重领导目标责任,轻教职工民主参与;学生管理重统一要求、轻自由选择;人才管理重身份轻岗位、重晋升轻考核、重职级轻实绩;等等。
这些计划性、陈旧型的管理模式和体制,显然严重阻碍了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健康地发展。
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指出了健全和完善教育体制的基本要求,可概括为八个字“扫除、提高、优化、扩大”:即扫除制约教育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益,优化教育结构,扩大教育资源。并提出了教育体制改革三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即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教育的职能和模式,增强依法自主办学的能力;推动教育体系的更新,逐步形成适应终身学习需要的学习型社会,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学习要求;推动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加强各级各类教育的衔接和沟通。江泽民同志的论述言简意赅,对于教育体系改革切中要害。我国高等教育要自觉地充当教育创新的主力军,要主动地适应变化多端的市场经济和国际竞争的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进行体制创新。
一、尽快转变政府职能
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往往习惯于用计划手段和行政审批方式,直接管理教育,这既有思想观念问题,也有利益分配因素。教育创新体制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如何管理教育。政府管理的权利与责任的关系、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应该建立在依法行政、依法办学的基础上。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术规律,从直接的行政管理向间接的宏观管理转变,尽快调整责、权、利关系,革新管理手段和方式。尽量减少行政审批,把工作重点更多地放在战略规划、政策指导、依法行政、评估监督等方面。同时,对一部分经济困难群体面临的教育机会不均等和不公平状况,政府有责任予以特别的关注和重视,运用经济杠杆调节教育供求关系,建立和完善政府和社会资助体系,使家境贫寒的学生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二、大力培育中介机构
社会参与是沟通和连接政府与学校之间的纽带,也是教育体制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往政府教育管理部门承担了大量的微观职能,既影响了政府宏观管理,又限制了学校办学自主权。新的教育体制需要政府大力培育社会广泛参与的中介机构,把一部分职能变为由社会中介机构负责,包括学校设置审议、考试服务、教育咨询、信息提供、经费拨款审议、毕业生就业指导、留学中介、办学评估等等。中介机构既可与政府管理部门有密切联系,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即可接受政府委托,又可不受政府的制约,独立自主地行使社会职能。
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
学校在实行政府指令性行政管理条件下,办学自主权是无法体现的。只有在政府转变职能、社会设立中介机构,学校才能很好地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真正实现依法自主办学。
对于政府来说,必须依法行政,把《高等教育法》明文规定的招生计划、专业设置、人事安排、收费标准等等权力下放给学校,由学校自主确定。要相信学校最了解自己的容纳能力,最能感受到市场对专业的要求,最掌握本校干部和教师的实际水平,最明白各专业收费该是多少。只有这样,高等教育发展机制才能与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相适应,才能形成最佳的效率。对于高校而言,必须依法办学,树立强烈的自律意识,建立和健全教职工的民主参与制,充分发挥专家、教授在学校的决策与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树立对社会负责、对学生负责的理念。各项工作都要以学生为中心,围绕学生的利益进行运作。改变管学生、灌学生的传统习惯,尽力满足学生的合理要求,让学生的个性、特长、潜能得到最大的发挥,从而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创造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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