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位警长与卖淫女的“合作”
| |
| |
2003年1月3日01:58 中国青年报
| |
|
据《江南时报》报道:辽宁省辽阳市北门派出所的一位警长勾结卖淫女,利用“钓鱼”的手段来抓捕嫖客,并给卖淫女提成。近日,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民警滥用职权的案件。
据了解,被告人任某,原系辽阳市文圣区公安分局北门派出所警长。2001年任某在工作期间认识了一个卖淫女,两人协商利用该女子卖淫的手段来抓捕嫖客,并在所罚的款项中提成30%给该卖淫女。
从2001年12月到2002年1月,任某与该卖淫女通过这种手段共办理此类治安案件11起,罚款18500元。任某给该卖淫女提成5100元,上缴所在派出所6100元,剩下的钱自己留用。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