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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布部分违法消毒产品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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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5月20日22:14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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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5月20日电 卫生部16日公布了部分违法消毒产品案件。
近期,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部门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对预防非典型肺炎有关的消毒剂、消毒器械等卫生用品的监督,严厉打击未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的消毒产品和使用劣质材料生产的消毒产品等不法行为,查处了一大批违法生产销售消毒产品案件。典型案例有:
1、陕西海明卫生消毒用品有限公司无证生产8488消毒液案。4月23日,陕西省卫生监督所对陕西海明卫生消毒用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无卫生许可证生产8488消毒液,当即对其生产的原料(醋酸91桶、工业用冰乙酸24桶和12桶无标识的原料)和成品(过氧乙酸20公斤装8桶、25公斤装24桶、5公斤6桶)进行了封存,责令其停止生产消毒剂。在4月29日、5月4日两次检查时,该公司再次顶风作案无证生产消毒剂并大量向外销售。5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6部委局发出进一步查处的通知。
2、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百姓大药房销售无证消毒剂案。4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大药房检查时发现,该药房销售的147桶2.5公斤的“84消毒液”无任何标识,无生产厂家、无卫生许可证。省卫生行政部门现场予以没收销毁,罚款5000元。
3、哈尔滨化工化学试剂厂无证生产消毒剂案。哈尔滨化工化学试剂厂系股份制合作企业。现已查证,4月24日以来,该厂采用自来水兑制稀释的方法,每天生产含量严重偏低的过氧乙酸约450箱,每箱20瓶(每瓶500ML,价格7.96元),至今约生产劣质过氧乙酸50余吨,货值100余万元。4月30日,黑龙江省物价部门依据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给予罚款30万元;4月29日哈尔滨市技术监督局以产品标准不合格的违法事实,对该厂罚款5.06万元,并封存扣押过氧乙酸5698箱,货值金额9.11万余元。虽然有关执法部门已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处罚,但该厂仍在继续大量生产劣质过氧乙酸。5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6部委局发出进一步查处的通知。
4、成都蓉康医疗保健实业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消毒剂案。四川省卫生监督机构在检查成都蓉康医疗保健实业有限公司时发现,该企业生产的飞雕牌精久消毒液、飞雕牌过氧化氢含量不合格,责令其立即改正,没收不合格产品,罚款5000元。
5、邢台市志英日化商行制售无卫生许可证消毒剂案。4月25日,河北省邢台市卫生监督所在达活泉派出所的积极配合下,查获了邢台市志英日化商行经销的无任何标识和说明书的不合格消毒液15桶(每桶10升装),当时,商行业主称是从某企业购进,经调查核实,此消毒液是刘某擅自使用500毫升废弃输液瓶分装的。邢台市卫生监督所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已分装和未分装的全部不合格消毒液,罚款2000元。
6、贾国平非法加工销售过氧乙酸案。4月26日,甘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接群众举报,有人准备销售无任何标识的过氧乙酸。经派监督员调查核实:当事人贾国平自购兰州某厂的2吨工业用过氧乙酸,在西北某厂中心实验室用自来水勾兑成6吨过氧乙酸,经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该产品的过氧乙酸含量为1.70%,未达到消毒剂的有关要求,为不合格产品。省卫生厅没收了这6吨过氧乙酸,罚款5000元,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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