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上桌一个价 菜下肚就涨价
2002年5月31日01:09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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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商越报道 消费者进餐时提供一套菜谱价目表,结算时却按另一套价格表结算。这是省物价检查所在沈阳、大连、鞍山、本溪等城市进行“规范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市场专项检查时发现的饭店欺诈“高招”。昨日,省物价检查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辨别价格欺诈本领。
在日前的专项检查中发现,有些商家虚假标价,直接用价格标示店名,欺骗消费者,如某店标示为“28元鞋店”,可店内还有38元的鞋、45元以上的鞋,连店主自己也说“这样标示鞋好卖。”
也有商家采用虚构原价的伎俩,如盘锦一商店贴出“衬衫大削价”广告,标出原价75元,现价35元。经检查发现,实际进价仅30元,属于正常定价,根本不存在削价。还有商家使用欺骗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标示价格,如标示“全场4折起”、“天天平价”、“天天特价”等现象在各类商场普遍存在。更有的商店打出大降价的招牌,一套西装“原价200元,大降价80元”。是降为80元还是降了80元,结账时经营者怎么解释都有理。这都属于模糊标价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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