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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教育局长被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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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12日12:00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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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内蒙古处理“9·23”特大学生伤亡事故责任人
丰镇教育局长被撤职
据新华社呼和浩特10月11日电 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9·23”特大学生伤亡事故的相关责任人日前受到有关部门处理。
9月23日晚6时50分,内蒙古丰镇市第二中学发生教学楼楼道护栏坍塌事故,21名学生遇难、47名学生受伤。
事件发生后第17天,丰镇市纪委、监察局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给予市教育局局长孙伟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市教育局副局长任润和党内警告、行政降职处分,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彭泽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教育局副局长霍艳君党内警告处分。
丰镇市二中校长樊启、副校长邢志强、总务主任弋育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副校长康连锁、政教处主任贾世民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安全保卫处主任吕全有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另据公安机关调查认定,樊启、邢志强、贾世民、吕全有因涉嫌重大事故渎职等罪,已于上月25日被检察机关正式批捕。
另悉,10月8日,经中共乌兰察布盟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丰镇市委副书记米继文、副市长杨鸿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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