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培训考试改革 夜间路考11月试行
2002年9月12日13:00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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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09月12日
本报讯 记者昨从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了解到,今年11月1日起,我省将试行驾驶员夜间道路考试。
这次试行的夜间道路考试,将考核学员夜间起步、夜间超车、夜间会车、夜间通过交叉路口、夜间临时停车等是否能正确使用各种灯光。考试过程中,只要有一项未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视为不能正确使用灯光,按照《驾驶员考试办法》规定的扣分标准,扣除20分。夜间道路考试不及格的,补考或重新申请考试时,仍需参加夜间道路考试。
试行夜间道路考试采取实际夜间道路考试和模拟夜间道路考试两种形式。模拟夜间道路考试在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场内进行,没有条件模拟夜间道路考试的地方,选择合适的考试路段,进行实际夜间道路考试。(苏交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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