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台山一贪官大肆挪用公款700万去狂赌
2002年6月13日10:25 广州日报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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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讯 广州日报报道,原台山市体育局局长李健扬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700多万元一案,昨天在江门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庭上,李健扬对挪用公款的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称,被告人李健扬于1996年1月到2001年6月间,利用担任台山市体育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公款进行赌博或者偿还赌债,共合计人民币761.55万多元,港币11.77万元,美元3761.75元,加币100元。
检察机关查明,被告人李健扬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挪用公款,仅从体育局属下的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就挪用了62.50万元。1999年11月,李健扬指使麦某在“体彩”账户中借款4万元给其私用;2000年2月到3月间,李健扬先后在即开型彩票账户中借款3次,合计17万元;同年5月到2001年4月,李又先后从即开型彩票账户中借款18次,合计51.07万元;2000年6月20日,李健扬从即开型彩票账户中借款2万元挪为己用;2001年1月,他又3次从体育彩票销售处借款7万元。
为了筹到赌资,李健扬借钱的“黑手”伸向各个单位和个人,有企业也有政府部门,甚至还有中学和幼儿园的钱,其中2000年11月借用台山市某幼儿园的3万元就至今尚未归还。(记者张则友 通讯员丁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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