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举砍掉112项行政性收费 每年可减负15.73亿
2002年7月3日09:30 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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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到国家和省规定的一半
新快报讯 (记者 康海峰 姜晓霞) 记者从深圳市政府昨日召开的全市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8月1日起,深圳市将执行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收费项目由原来的304项减至192项,保留的收费项目不到国家和省规定项目数的一半。此举每年可为企业和社会减轻负担15.73亿元。
保留项目不及规定的一半
自今年4月初以来,深圳市便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认真清理。6月26日,深圳市政府召开三届六十次常务会议,决定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原来的304项减至192项,保留的收费项目不到国家和省规定项目数的一半,此举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5.73亿元。
据了解,深圳市原有收费部门55个,实际许可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04项,收费金额约60亿元,其中由中央、省驻深单位收取和市有关单位代收缴入中央和省财政的项目有43项,收费金额约25亿元;深圳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实际征收进入市财政的收费项目261项,收费金额为35亿元。
通过清理,深圳市收费项目共减少112项,占清理前实际收费项目的42.9%;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15.73亿元,占清理前实际收费金额的45%。清理后,全市继续保留的收费项目仅有192项(含中央、省财政项目43项),比国家和省规定的409项收费项目少一半左右,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对非法收费项目有权拒缴
深圳市政府在公布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同时,还颁布实施了《深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收费项目必须依法设立,不具备法定依据的收费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缴交。同时,规定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查委员会。今后凡新开征收费项目必须先经审查,必要时还要举行听证会,最后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此外,该《规定》还明确:今后凡不在市政府公布保留之列的收费项目和未经法定程序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均属乱收费,要坚决取消,严肃查处,并追究单位决策者的领导责任;对有收费依据但违反规定超标准收费也要坚决查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下步清理经营服务性收费
据了解,深圳市政府还决定,下一步将在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公路收费体制、降低路桥收费,控制工业、物流用地地价和一般劳工的工资水平等工作,力争在年内取得成效。部分取消项目
食盐零售许可证镜框费
酒类贴标收费
酒类专卖特种批发许可证工本费
酒类专卖特种零售许可证工本费
沙湾排污设施有偿使用费
技术合同登记费
陆生野生资源动物保护许可证费
高等级公路建设还贷资金
广东省航道基础设施建设基金
建筑企业管理费散装水泥基金
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技术安全检测费
城市人口增容费工资基金
管理手册费职工劳动手册费
劳动年审证照费
消防设施配套费
剧毒物品生产许可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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