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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守则要与时俱进 新守则下学期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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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1日07:55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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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北京市教委主持制定的《北京市小学生守则》、《北京市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北京市中学生守则》、《北京市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即将出台,下学期起将在北京市各中小学试行。
从公布的内容看,新中小学生守则十分鲜明地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较好地切合了新形势下素质教育、环境保护、诚实守信、奉公守法、求实创新、平等自主、开放进取等重大时代主题对青少年教育的要求。以小学生守则为例,以前要求学生“按时上学,不随便缺课,专心听讲,认真完成作业”,现在改成“努力学习,勤思好问”,突出了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研究问题、探索未知领域的素质和能力。又如新中学生守则第九条规定“自尊自爱,克服困难和挫折,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远离毒品”,针对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可能对中学生造成的负面影响,对塑造中学生的坚强性格、健康人格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小学生不应该是温室里的花朵,他们今天在什么样的规则、规范中学习、发展,将决定他们在明天成为什么样的劳动者和建设者,而这最终将决定我们社会未来的面貌。所以,尊重传统而不拘泥于传统,立足现实而又着眼于未来,将改革开放、与时俱进的精神贯穿始终,是我们在帮助中小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培养他们的现代社会观念和公民意识的时候应当遵循的一个原则。
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要处理好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系。中小学生守则的修订也不例外。一些过去十分重视的问题,如果在今天渐渐远离了时代发展的需要,就应该进行相应的调整。这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而不能算是“背叛历史”。比如上世纪90年代初实施的小学生行为规范规定,“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敢于斗争”,新规范中删去了“敢于斗争”,只保留“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敢于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不但可以联系到革命战争年代鼓励青少年与敌对势力作斗争,而且有点儿像鲁迅先生形容的,“至于少年和儿童,则拼命的使尽他们稚弱的心力和体力,携着竹筒或扑满,奔走于风沙泥泞中,想于中国有些微的裨益者,真不知有若干次数了”(《伪自由书·保留》),还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刻意培养“少年英雄”的传统,与现代社会保护未成年人以及帮助未成年人学会自我保护的思路显然是格格不入的。这样也许会让一些人感到困惑:刘胡兰、刘文学、赖宁等革命烈士和英雄人物该怎么看待?难道今天的青少年就不用学习他们敢于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精神了吗?对于这样的问题,要引导中小学生辩证地、历史地加以看待,既不能生搬硬套前人的结论,也不能简单地用今天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的社会现实条件去否定历史的真实。
新中小学生守则的颁布实施,同时对我们的基础教育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它要求广大教育工作者进一步更新观念,深刻领会新守则中贯穿的与时俱进的精神实质,不断学习创新,努力完善自我,优化自身知识结构,提高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艺术,才能在今后的工作中用新守则严格要求学生,把他们培养成有希望、有追求、全面发展、可堪重任的一代新人。(潘洪其)( 稿件来源:北京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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