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介广告禁用“英俊潇洒”
2002年8月14日12:30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
南方都市报 婚介广告禁用“英俊潇洒”
沈阳要求杜绝此类诱导性用语
本报讯 “英俊潇洒”、“秀外慧中”等描述性用语,在沈阳的婚介广告中将被严格禁止使用。
据报道,为保障广大征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沈阳市政府婚姻管理办公室日前要求婚介广告用语只限刊播征婚者的性别、年龄、身高、职业、学历、婚姻状况等,经济来源及住房情况只能说明有无,不得刊播其他条件及描述性、无界定标准的用语。
据介绍,曾在婚介广告用语中频频出现的“苗条肤白”、“文静甜美”、“温柔贤慧”、“相貌姣好”、“善解人意”等描述女性用语,以及“诚实稳重”、“朴实正派”、“气质好”、“有修养”、“英俊潇洒”等描述男性用语将一律禁止使用,以免因此类诱导性用语给当事人造成误解而引起纠纷。 (钟欣)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