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恋爱之名行抢劫之实 上海一审判决两恶人死刑
2002年8月19日08:06 法制日报
|
本报讯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利用婚介实施抢劫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孙敏、朱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一名为实施抢劫准备犯罪工具的被告人陶送军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孙敏、朱勇均系有前科的安徽来沪人员,为图钱财,两人合谋由朱勇通过本市婚姻介绍所结识女性,并以谈恋爱为名,骗得女方信任后伺机劫取财物。2001年1月19日,朱勇利用在合肥办理的假身份证和假学历证明在本市某婚介所登记,婚介所向他推荐了33岁的中学教师杨某。之后,孙敏、朱勇购买了黄色封箱胶带等作案工具,陶送军则在明知孙、朱二人欲对杨某实施抢劫而需要安眠药的情况下,仍与孙敏一同到医院配制了三唑仑药片。
2002年2月1日是杨的生日,孙、朱二人携带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来到杨某的暂住处,朱勇以给杨过生日为由,先行进入屋内,并乘其不备之际打开房门,按照事先的约定利用移动电话给等候在门外的孙敏发出讯号示意其进屋。随后,朱勇猛打杨某的头面部,孙敏则用封箱胶带将杨的双手、双腿捆住,并用屋内的电话听筒线、话筒线、电源插头线等将杨捆扎加固,而后又将事先已加工成粉末的安眠药粉用水溶解后灌入杨的口中,再用两块毛巾分别堵塞、缠绕住杨的嘴部,并用封箱胶带将杨的嘴及眼睛封住。朱勇、孙敏两人在杨的暂住处劫取现金6000余元及移动电话、黄金项链、耳环、宝石戒指等物品后逃离现场,杨某因口鼻部被堵压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丁慧)
|
| |
|
Untitled Document
|